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松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周松涛同志任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栾川县民兵预备役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孙维维、马松安2名同志任栾川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宋建锋同志任栾川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宋焱国同志任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建峰同志任栾川县林业局副局长;
段科科同志任栾川县商务局副局长;
齐登潘同志任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玲玲同志任栾川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栾川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栾川县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刘彪同志任栾川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正鸿同志任栾川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免去其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栾川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卫伊峰同志任栾川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郜志明同志任栾川县民政局副局长;
谢恒立同志任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吴庆庆同志任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周冰同志任栾川县民兵预备役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彦文同志任栾川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贺爱文同志任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琳同志任栾川县审计局副局长;
李向辉、宫丹2名同志任栾川县高端钨钼新材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程志磊同志任栾川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新涛同志任栾川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胡书庆同志任栾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张军同志任栾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红涛同志任栾川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常江滨同志任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
刘建锋同志任伏牛山地质公园栾川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菁婧同志任栾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任期一年);
免去聂红献同志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关玉涛同志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红军、许育红2名同志栾川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振伟同志栾川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常红康同志栾川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海波同志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小明同志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童新营、石琼林2名同志栾川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建锋、刘红超、孟新献3名同志栾川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牛红伟同志栾川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关晓宏同志栾川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遂安同志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强同志栾川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曙光同志栾川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建阁同志栾川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鹏同志栾川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建福同志栾川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原忠辉同志栾川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徐雷同志国有栾川县林场场长职务;
免去陈松甫同志栾川县民兵预备役培训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文献同志栾川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梁建峰同志栾川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袁鹏飞同志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士鹏同志栾川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海英同志栾川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彦文同志栾川县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职务;
免去尤晓明同志栾川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苏智锋同志栾川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