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潭头镇简介
潭头镇位于栾川县东北部,东依嵩县,北与洛宁县接壤。总面积277平方公里,辖潭头社区、赵庄村、石坷村、垢峪村、汤营村、王坪村、石门村、大王庙村、马窑村、胡家村、西坡村、纸房村、东山村、秋林村、张村村、古城村、拨云岭村、官地村、大坪村、何村村、阳庄村、蛮营村、柏枝崖村、党村村24个行政村,204个居民组,全镇总人口3.87万人,常住人口2.5万人,镇区常住人口1.37万人,城镇化率57.4%,镇域面积及人口均占全县十分之一,除县城外,是全县建成区面积最大、常住人口最多的乡镇。
潭头镇地势以山地和河谷为主,平均海拔450米以上,年均气温13.7℃,年均降雨量737.9毫米,耕地面积2.64万亩、人均0.8亩。水能资源充沛,伊河、小河、潭峪河、庸峪河、井峪河五条河流汇聚潭头,年均径流量3.7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8%,主要植物资源有青杠、桦栎、核桃等。主要动物资源有红腹锦鸡、中蜂、野猪等,主要矿产资源有金、铁、锌、铅、钼等。
近年来,通过努力创建,潭头镇先后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镇、国家级生态乡镇、全省首批重点示范镇、全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省级特色小镇。
二、潭头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推进反腐败斗争;负责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经济发展。统筹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经济建设项目,促进经济增长;推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以及工业、交通、商贸、就业、统计等工作。
(三)乡村建设。统筹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做好村镇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容村貌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四)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管理和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拥军优属工作。
(五)平安建设。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乡镇名义独立开展执法活动;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自然资源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协调配合县级执法部门做好专业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承担与行政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检查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加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本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村(社区)综合服务实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八)产业发展。负责落实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负责配合完善产业信息发展平台建设,建立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生态和谐的产业支撑体系。
(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副科级)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九)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十)村镇规划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9-6668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