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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工信局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科技工信局侯先锋君山东路文化艺术中心0379-66709886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和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县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

(四)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基础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五)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科普工作;制定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

(七)监测分析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八)贯彻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和军转民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军工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分析及相关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管理。

(九)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环境投资),提出国家、省对口部门和市、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国家、省、市和县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和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十一)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和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三)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指导黄金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全县黄金采选项目省级核准材料的初审,和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管理。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发展民营经济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六)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贯彻国家《无线电管理条例》,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

(十八)负责协调联络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我县分支机构;引进县外和外资金融机构入驻栾川;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九)促进全县资本市场的改革、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改制上市;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

(二十)负责推进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各类金融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统计监测、违规处理、风险处置等工作。负责小额贷款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买卖和反洗钱、反假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国安、保密、信息、扶贫、乡村振兴、政务服务、法治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党建办(纪检监察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承担学习教育、精神文明、纪检监察工作。

(三)财务室: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变更调整等工作。

(四)综合业务股: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与管理创新;承担全县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盐业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黄金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科技服务股:负责拟订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以及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奖励等工作;承担县域科技创新服务,科技政策宣传、培训,指导企业等创新主体实施、申报县级和上级科技项目等工作。

(六)运行监测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提出促进发展的有关规划、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承担规上工业企业相关信息统计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发展

(七)项目促进股:负责工业项目的谋划和组织实施,引导中小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企调研,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八)企业服务股:负责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牵头宣传解读和促进惠企政策的落实;承担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工作,组织企业开展技术合作交流、产销对接、产品推介等活动,协调推进涉企问题的办理

(九)金融服务股负责牵头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承担小额贷款机构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

(十)信访维稳办: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三、联系电话

0379-6670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