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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财政局谭建峰耕莘街道兴华中路33号0379-66822417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研究提出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的政策措施。

(二)拟订全县财政、税收、财务、债务、会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牵头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县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县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县级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审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完善县、乡(镇)级政府之间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编制年度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研究制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六)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支出标准;承担县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和全县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九)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服务业发展、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等支出,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商业流通、旅游、粮食、物资、供销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编制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县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十三)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全县企业财务制度,研究提出支持全县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监督管理公物拍卖。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及相关风险预警机制。

(十五)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六)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

预算股(绩效办)

国库股

债务股

行政事业企业财务股

政法教育股

检查办(会计办)

社保股

非税中心

农财股

基建股

乡镇核算中心

国库支付中心

房产管理股

公车管理股

评审中心

金财担保公司

三、联系电话

6682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