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措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公室)
(二)人事工资福利股
(三)就业社会保障股(行政审批股)
三、事业单位
(一)栾川县社会保险中心
(二)栾川县人力资源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三)栾川县创业贷款担保中心
(四)栾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四、联系电话
6682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