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文广旅局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文广旅局党义钊君山东路文化艺术中心6-7楼0379-66812344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一、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地方性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和旅游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设施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三)统筹规划和推进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文化、乡村旅游整体水平。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栾川文化旅游走出去。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旅游业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品牌创建。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负责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文物利用、文物研究、对外宣传、文物流通、文物复仿制、流散文物管理等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和认定以及涉案文物的鉴定工作;负责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负责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九)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的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出版物、电影、艺术品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全县广播电视业务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广告播放、监测和安全播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公室)

(二)市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三)产业发展股

三、联系电话

6681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