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国资委

国资委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4日
国资委聂红献耕莘街道兴华中路33号0379-66833161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一、栾川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县政府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的监管。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其贯彻实施情况;服务联络驻栾中央(省属、市属)企业改革发展工作。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四)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任免、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前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监督执行。

(七)规范国有资本动作,推动国有资本优化配置,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业务股

三、联系电话

6683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