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栾川县统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县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核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五)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拟定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监督统计法律法规落实,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加强全县统计队伍建设。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栾川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政策法规股)。落实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搜集整理工业、交通、邮政电信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其物资与能源消费情况;提供商业、外贸、人口、劳动工资、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统计资料;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验、评估和分析,提供统计调查报告资料。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全县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定期发布国民经济统计公报;定期整理发布综合性统计资料,依法管理全县性统计数据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调查方案的审批工作;协助做好政府系统目标管理的监督考核工作。
三、联系电话
6682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