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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

作者:县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9日
城市管理局谭路耕莘街道八一路与兴华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20米0379-63062800夏季 8:30-12:00 15:00-18:30
冬季 8:30-12:00 14:30-18:00

一、栾川县城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研究拟订有关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城市管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中央、省、市、县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排洪、除雪工作;负责重大活动相关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城市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城市管理行业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参与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技术鉴定工作。

(六)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含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区户外广告、霓虹灯、门头牌匾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照明和景观亮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县管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地监管工作。

(十)负责县城公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绿地的资源调查、评估、规划论证;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的监管工作;负责县城区的绿化彩化工作。

(十一)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城市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公室)

(二)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三、联系电话

6306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