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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9日








栾政文〔2021〕12号                  签发人:王明朗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

报          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栾川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洛阳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加快推动我县全面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2020年我县被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河南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

一、总体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动态调整栾川县政府各部门行政权责清单,2020年3月印发《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栾政〔2020〕8号),调整后保留县级行政权力事项4132项。二是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4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3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按照“局队合一”的执法模式,初步形成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三是全年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79975件,按时办结率98.27%,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2.16亿元,群众满意率99.63%;栾川县110联动服务中心共受理群众诉求10804件,其中电话诉求8855件,网民诉求1949件,回访率100%,办结率98.43%,群众满意率98.87%。

(二)健全依法行政决策体系。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核办理县级规范性文件9件,向市司法局报备9件,审查政府合同6件。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加行政应诉19起,审核规范性文件9件,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2次。通过诉讼案件,为县政府挽回经济损失3200万余元。三是提升决策民主化水平。所有的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询所涉及政府部门意见,对于涉及群众切身权益的,通过多种渠道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对于依法应当听证的公开进行听证。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和代表性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是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创建,坚持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为原则,将已获得省、市表彰的城管局、林业局等单位与新创建单位结成帮扶对子,通过交流学习,达到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目的。二是组织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班2次,领导干部法治培训班2次,公共法律知识培训4次,进一步提高我县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法律的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三是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部门执法实际,积极尝试梳理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轻微违法免罚清单或一般违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对清单的建立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栾川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县“三项制度”培训,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共分4次完成了全县所有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清理,注销证件154件,新办理执法证件149件,全县执法证件达到631件。三是全力做好执法证件(2021-2025)换发工作,召开栾川县2020年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推进会和执法证件颁发仪式会议,要求全县704名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切实提升执法水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五)法制常规工作高质量有序开展。一是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开展。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起,60余人次,受理行政复议20起,20余人次,全年印发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季通报4期,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二是按时参与政府行政诉讼。进一步完善行政主要负责人出庭制度,组织法律顾问依法参加行政诉讼19起,组织主要行政负责人出庭13起,疫情期间参加线上开庭2起,应诉率100%。三是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9次,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四是参与政府重要行政决策法律意见12次,《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征求意见、栾川县学生托管服务类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等。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常态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8件、政协委员提案153件,满意率均为100%。二是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年审计项目69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88亿元、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441.40亿元。三是全年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99项,送审造价2.8亿元,审定工程造价2.54亿元,审减工程造价0.27亿元。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一是推进重点信息公开,推进新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固定政务公开专栏和公共查阅场所等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信息查询、信息报送等制度,年度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各类信息8736条。二是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我县23个成员单位按时完成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执法人员库建立和抽查对象库建立等工作,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同时按照2020年风险类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已完成416户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通过协同监管平台录入抽查信息并向社会公示。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持续深入践行“枫桥经验”,积极推动“警调对接”“诉前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格局,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26次,排查矛盾纠纷2269件,调解2269件,其中疫情期间矛盾纠纷72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确保事事有人管,矛盾纠纷有人调,隐患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二是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持续开展“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到所驻村(社区)提供不少于4个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共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2000余件,开展法治讲座40余场次,提供现场法律服务数1200余次,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120余条,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强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以来,累计投资400余万元先后建成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管委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13个,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总体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面对中央、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实现时限的紧迫要求,个别乡镇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对压力传导的感觉明显不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工作较为滞后二是相对于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法治意识还需加强,执法行为、执法程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相对于社会矛盾多发易发的态势,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的技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1年,我们将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印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全面、细致、扎实的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各部门、各乡镇进行全面督察,认真完成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

(二)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备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拓宽行政复议案源,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力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层级监督、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做好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按照省、市政府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县政府对各乡镇及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目标考核的组织、评议等相关工作。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常文伟  联系电话:13838882172)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