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栾川县林场的主要职责是:
(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县有关保护、培养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落实林长制要求,科学确定林长责任区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蓄积量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宣确定目标任务;强化对生态护林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强化日常监管, 实现网格化管理。
(四)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监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格,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五)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配合开展森林行政执法和森林督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六)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指导下,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成立森林防灭火救援队伍,建立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编制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国有森林资源安全。
(七)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防灾减灾、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提升森林质量;组织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健全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控机制,抓好重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断提升森林质量。
(八)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预防和处置本单位的突发事件。
(九)负责林区自然保护地和自然公园建设,逐步提高科研监测能力;加强公益林管护,统筹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应用推广现代林业技术,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
(十)推动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实现立足林业、服务林业、 发展林业、繁荣经济、改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十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管理规定,负责做好全县自然保护地、地质公园规划编制、园区建设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制定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栾川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依法保护地质公园内自然资源,科学开发与保护园区地质遗迹,科学合理利用地质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和地质遗迹资源。
(十三)按照地质公园发展建设规划,申请地质遗迹保护经费,实施地质公园保护项目;负责地质遗迹考察线路、地质遗迹指示牌、科普说明牌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
(十四)负责地质公园科研工作,收集和整理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栾川园区地质科普资料,负责地质遗迹数据库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制定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栾川园区科普工作计划,负责地质科普教育,开展地质公园业务交流。
(十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组织全县飞播造林实施和飞播林管护。
(十六)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等工作。
(十七)承担全县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党建办公室)
(二)生态文明建设股
(三)防火股
(四)森林资源管护股
(五)林长制服务股
(六)保护与规划股(科普教育股)
(七)灾害预防股
(八)生产经营股
(九)森林旅游服务股
(十)疫源疫病监测股
三、下设机构
(一)龙峪湾中心管护站
(二)老君山中心管护站
(三)大坪中心管护站
四、联系电话
66669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