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栾川县委、县政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大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就业。疫情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基本消失,城镇居民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速较快。
一季度,栾川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351.8元,同比增长1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53.5元,同比增长14.2%。
一、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全县城乡居民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一季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302.8元,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469.2元,分别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2%和74.6%,所占比重为四大类收入之首,也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工资性收入能保持稳定增长,主要得益于全县经济形势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转移性收入持续稳步提高。近年来,全县紧跟中央建设文明和谐小康社会的步伐,着力加强民生保障建设,促进了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增加。据调查: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528.8元,同比增长161.1%;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627.3元,同比增长56.1%。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4.4%和13.5%。
三、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速较快。全县防疫措施得力,全县经济市场稳步运行。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787.5元,同比增长58.7%;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554.8元,同比增长64.9%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调查户基石作用。加强调查户管理,及时跟进了解,做好调查户基本信息的跟踪监测,掌握调查户动态变化,分析记账情况,总结有益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探索调动调查户积极性的新途径,对调查户要尊重理解,悉心指导,规范要求,强化调查户的基础工作。
(二)发挥辅调员纽带作用。辅调员是连接统计局与调查户的纽带和桥梁,上对统计局负责,及时反映调查户记账情况;下与调查户联系,宣传指导记账。通过召开座谈会、到调查小区走访的形式,加大对辅调员的培训力度,沟通工作经验,解决记账问题,增进情感交流,有效调动辅调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突出统计局引领作用。统计局是辅调员和调查户的直接管理者,在调查制度、管理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方面,要扎实谋划、合理部署,确保数据采集环节的规范操作。同时改进工作办法,加强培训访户工作,从而发挥好调查户、辅调员和统计局“三位一体”的管理作用,促进住户调查工作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