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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2021年一季度居民收入情况分析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5日

2021年,栾川县委、县政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力促进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就业疫情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基本消失,城镇居民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速较快

一季度,栾川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51.8元,同比增长10.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53.5元,同比增长14.2%。

一、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全城乡居民家庭的要收入来源。一季度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302.8元,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469.2元,分别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1.2%和74.6%,所占比重为四大类收入之首,也是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工资性收入能保持稳定增长,主要得益于全经济形势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转移性收入持续稳步提高。年来,全紧跟中央建设文明和谐小康社会步伐,着力加强民生保障建设,促进了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增加。据调查: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2528.8元,同比增长161.1%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627.3元,同比增长56.1%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4.4%和13.5%。

三、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速较快。全县防疫措施得力,全县经济市场稳步运行。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787.5元,同比增长58.7%;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554.8元,同比增长64.9%

、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调查户基石作用加强调查户管理,及时跟进了解,做好调查户基本信息的跟踪监测,掌握调查户动态变化,分析记账情况,总结有益经验,发现存在问题;探索调动调查户积极性的新途径,对调查户要尊重理解,悉心指导,规范要求,强化调查户的基础工作。

(二)发挥辅调员纽带作用辅调员是连接统计局与调查户的纽带和桥梁,上对统计局负责,及时反映调查户记账情况下与调查户联系,宣传指导记账通过召开到调查小区走访的形式加大对辅调员的培训力度,沟通工作经验,解决记账问题,增进情感交流,有效调动辅调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突出统计局引领作用统计局是辅调员和调查户的直接管理者,在调查制度、管理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扎实谋划合理部署,确保数据采集环节的规范操作同时改进工作办法,加强培训访户工作,从而发挥好调查户、辅调员和统计局“三位一体”的管理作用,促进住户调查工作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