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抽样数据显示:栾川县2019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81.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59.48元,同比增长8.9%;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33.7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2.46元,同比增长5.9%。
一、城镇居民收入情况
(一)工资性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一季度,栾川县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743.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3.64元,同比增长4.1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1.88%,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二)经营净收入小幅下降。一季度,栾川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445.8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14元,同比下降2.4%。
(三)财产净收入稳步上升。一季度,栾川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295.8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8.48元,同比增长11%。主要体现在出租房屋收入及各居委会年底集体分配的红利有所增加,推动了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二、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情况
一季度,栾川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33.77元,同比增长5.9%,八大项消费支出中呈现“五升三降”态势。
其中,食品烟酒类支出1219.78元,同比增长67.9%;衣着支出1052.41元,同比下降2.2%;居住支出1542.01元,同比增长0.2%;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748.66元,同比下降18.9%;交通通信支出705.66元,同比下降15.5%;教育文化娱乐支出563.77元,同比增长63.2%;医疗保健支出546.25元,同比下降12.2%;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355.23元,同比增长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