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栾川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平稳上升趋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继续增长,八大类消费呈现“五升三降”。
一、农村居民收入稳中有升
一季度,栾川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91.94元,同比增长9.3%。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
一季度,栾川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122.08元,同比增长9.9 %,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首要源泉,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0.22%。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均按月或不定期发放的常规性工资收入。究其原因主要是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吸纳更多的农村闲散劳动力,助推了农村居民劳务工资的增长。二是以自由职业劳动(如零星劳动)所得为主的其他工资收入增长,特别是这几年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就业,使得农民有多种渠道获得收入。
(二)转移性净收入增幅居首
一季度,栾川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05.78元,同比增长20.7%。转移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在养老金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农村居民人均养老金(离退休金)和社会救济及补助收入继续增长;二是外出打工人员的增加,使得农民的人均赡养收入和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快速增长。
(三)经营性收入小幅增长
一季度,栾川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374.6元,同比增长4.0%。在全县“乡村振兴”的战略引领下,各乡镇大力推动旅游产业,从事旅游及其他相关行业经营的人员增加,推动了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的增长。
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稳定增长
一季度,栾川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42.63元,同比增长5.5%,八大类消费呈“五升三降”态势。
(一)教育文化娱乐类消费快速增长
一季度,栾川县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类消费378.14元,同比增长134.2%。教育类产品仍然是当前社会消费热点,农村居民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需求后,开始重视教育和精神文化需求。
(二)食品烟酒和衣着两项消费支出大幅增长
一季度,栾川县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585.89元,同比增长40.2%;人均衣着消费508.17元,同比增长33.56%。食品烟酒消费按分项来看,食品、烟酒以及在外饮食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衣着类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买衣着和鞋类的频率较快,对衣着的品质要求有所提高。
(三)医疗保健类消费稳步增长
一季度,栾川县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266.43元,同比增长16.9%。随着国家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等普惠政策的全面普及,使农村居民在看病就医方面更加便捷,健康有了保障,农村居民的保健意识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