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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开门红 但支撑指标位次下滑应引起重视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1季度全县消费品市场实现开门红,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8.3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速全市第一。

一、消费品市场指标完成情况

1季度,全县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8.3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速比全市高1个百分点。其中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完成2.8亿元,同比增长20.5%,增速比全市高6.4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零售业零售额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21.1%;限额以上住宿业零售额完成0.1亿元,同比增长27.6%;限额以上餐饮业零售额0.4亿元,同比增长18.9%。    

二、当前贸易统计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1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速虽然在全市名列前茅,但在库法人(大个体)单位数量较少。2018年底,全县贸易业新入库法人单位4家,出库35家,法人单位增速趋缓,导致法人和大个体的增速差距较大。

二是部分销售额较大的批发业销售额同比下降。如:洛阳栾川钼业集团钨钼销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市伊程矿产品有限公司等企业销售额年初以来都呈下降趋势,批发业销售额下降将影响季度GDP核算。

三是部门支撑指标位次下滑较快,下步难支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增速名次。上级统计部门在评估贸易业月度增速时,依据当月商业增值税、当月住餐增值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这4项支撑指标位次确定零售额增速。其中:当月商业增值税增速由2月份的301%下降到3月份的-33%,下降10个位次;当月住餐增值税增速由2月份的16.2%下降到3月份的-92.3%,下降8个位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由2月份的22.6%上升到3月份的28.2%,上升2个位次;城乡居民收入(采用上季度数据),增速仍旧是10.3%,与上月持平。上述4项指标综合位次由2月份的第1名下降到3月份的第9名,下降8个位次。

三、对消费品市场发展提出的建议

一是各乡镇一定要借助第四次经济普查契机,高度重视贸易业限上法人单位入库工作。

二是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关注部门支撑指标在全市位次,从而确保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全市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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