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干〔2021〕14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吴法伟同志职务的报告
栾川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款之规定,特提请:
免去吴法伟同志栾川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县 长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