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2016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施工及水利水电施工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07-082号
代理机构编号:HNTYLY-2017-32
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栾川县2016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施工及水利水电施工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1.2招标代理公司: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3项目名称:栾川县2016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施工及水利水电施工安
装项目
1.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7-07-082号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950万元
1.6工期: 60日历天/标段
1.7项目地点:栾川县境内
1.8招标范围: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和规划图纸,对
项目区内的土地整理、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施工
1.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2.0标段划分:
1、本项目施工共分八个标段
一标段: 白土镇蔺沟村、白土镇歇脚店村、狮子庙镇罗村、狮子庙镇狮子庙村、秋扒乡嶂峭村、秋扒乡雁坎村、秋扒乡北沟村、秋扒乡白岩寺村、秋扒乡秋扒村施工;
二标段:冷水镇西增河村、冷水镇龙王庙村、冷水镇冷水沟村、冷水镇冷水村、冷水镇南沟村、赤土店镇清和堂村、庙子镇磨湾村、庙子镇北凹村、庙子镇四秋村、合峪镇柳坪村、合峪镇砚台村、合峪镇黄土岭村、合峪镇钓鱼台村、叫河镇瓦石岩村、叫河镇东新科村、叫河镇栗树沟村、石庙镇光明村、石庙镇常门村、石庙镇庄科村、三川镇大红村、三川镇火神庙村、陶湾镇陶湾村、陶湾镇唐家庄村、栾川乡七里坪村施工;
三标段:潭头镇大王庙村施工;
四标段:潭头镇汤营村施工;
五标段:潭头镇胡家村施工;
六标段:潭头镇何村、潭头镇秋林村、潭头镇阳庄村、潭头镇马窑村、潭头镇西坡村施工;
七标段:潭头镇纸房村、潭头镇潭头村、潭头镇东山村施工;
八标段:潭头镇古城村、潭头镇王坪村、潭头镇断滩村、潭头镇垢峪村施工;
2、水利水电施工安装一个标段
潭头镇石门村、潭头镇汤营村水利水电施工安装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
1.1、施工标段
1.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2、投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1.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1.4、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1.1.5、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1.1.6、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
1.1.7、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往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1.8、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1.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10、投标单位每家最多可报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单位在两个以上(含两个)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最高的标段作为该投标单位的中标标段。
1.1.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2、水利水电施工标段:
1.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2、投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具有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3、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企业安全许可证;
1.2.4、项目经理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1.2.5、拟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1.2.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1日以来的连续三个月(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1.2.7、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合同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
1.2.8、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往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1.2.9、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2.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资料
3.1、报名时间:自 2017年8月2日起至 2017年8月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3.2、报名地点: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3.3、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施工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职称证、社保、劳动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水利水电施工安装标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社保、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社保、劳动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4.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22日 09 时 3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8月22日09时 30 分
6.2、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栾川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洛阳市栾川县君山东路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8739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0379-60666767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