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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公安局办案场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及监控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7日

栾川县公安局办案场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及监控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栾川县公安局委托,就栾川县公安局办案场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及监控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栾川县公安局办案场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及监控系统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CG[2017]034号  

代理机构编号:JTZB—2017—25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60万元。

    三、采购内容:办案场所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及监控系统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供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安装并交付验收。

五、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研发、生产或销售警用器材类产品;

    2、供应商所投主要设备摄像机、审讯主机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供应商所投主要设备摄像机、审讯主机、拾音器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

4、为保障系统兼容性,摄像机、审讯主机、拾音器设备需是同一品牌,并提供同一品牌证明文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5、自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提供原件,否则投标不被接受,该函不退还)。

6、本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六、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18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栾川县东河未来假日酒店西龙山花园小区门口四楼

逾期不候,报名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本人报名)③法人授权委托书④被授权人身份证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套。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启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栾川县东河未来假日酒店西龙山花园小区门口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栾川县公安局

    址:栾川县君山东路

  人:吴先生

    话:0379—63139577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东河未来假日酒店西龙山花园小区门口四楼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80882653  15393735444

邮 箱:lcjiantou66@163.com

 

                                           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