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第一实验幼儿园综合楼扩建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栾川县第一实验幼儿园综合楼扩建工程已由栾招投标办【2017】37号文件批准进入招投标工作,招标人为栾川县第一实验幼儿园,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建安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第一实验幼儿园综合楼扩建工程;
2、招标编号:HNXWLY(2017)007;
3、项目地点:栾川县第一实验幼儿园院内;
4、估算金额:总投资1109.28万元;
5、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6、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栾川县第一实验幼儿园综合楼扩建工程总建筑总面积6641.75平方米;
7、计划工期:建设工期210日历天;
8、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建安施工内容;
1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报名时项目经理需到达现场),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查询凭证以查询的网页版加盖企业公章为准并提供有效的查询网址)。
(4)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完成过类似项目2个以上(含2个)。
3、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4、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或者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为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投标人以挂靠资质的名义参与投标,以经发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四、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4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栾川县君山西路上河南老村委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或发至投标人邮箱。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从招标人处领取。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否则报名不被接受。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发布公告之日起)、企业业绩及第三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企业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继续教育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文),投标报名企业可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复印件代替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栾川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住建局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联系人及电话:马先生 13592086218 杜先生 13937921577 李女士 1383795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