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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办〔2021〕38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栾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9日



栾政202138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栾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成立栾川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栾川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张永良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周  冰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王亚冬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李艳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主任

郭进展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红超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士辉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关玉涛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海青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于民权   县科学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波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静宜   县民政局副局长

晋金鸽   县司法局副局长

          孔  雅   县财政局副局长

          霍玉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红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石琼林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建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浩博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群霞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松伟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松武  县国资委副主任  

郭春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长波  县统计局副局长

赵秋花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红超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亚博  共青团栾川县委副书记

范艳玲  县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常怀鸽  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常雁冰  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周  易  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王亚冬兼任;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副局长赵静宜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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