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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办〔2021〕50号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7日


栾政办〔2021〕50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栾川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9


栾川县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深入推进全市“五级路成网、绿廊连城乡”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提升路容路貌,为全县人民创造“畅、洁、绿、美、安”的公路通行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农村公路范围内实施“路长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按照“完善机构、明确责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原则,建立公路建、管、养、运协调持续发展的体系,形成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长效机制,实现管养能力、路况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四个提高”,营造“畅通、美丽、整洁、安全”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二、总体要求

建立覆盖全县县道、乡道、村道的组织管养体系,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的责任体系,形成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机制,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公路红线范围内做到“四净三有”(路面净、路肩净、边坡净、红线控制区净和有林、有草、有花);县道两侧20米,乡村道两侧10米范围内达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 硬化或绿化)标准。实现“畅通、美丽、整洁、安全”的管养目标。

三、主要内容

“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按照行政区域与公路行政等级,建立覆盖全县农村公路的县、乡、村三级路长责任体系。

(一)“路长制”设置

1.县级“路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县农村公路设立总路长,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是所辖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交通副县长担任副路长,负责路长制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同时,按照“县道县管”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全县县道总路长,其他各位副局长担任各条县道分路长,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积极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使辖区农村公路达到“四净三有”、“三无两化”标准。对县道过村镇路段和边沟严格管理,督促所经乡镇积极配合,做好道路沿线路域环境治理工作。

2.乡级“路长制”:各乡镇对辖区所有乡村道设置乡级路长,由乡镇主要负责人担任;每条乡道分别设置分路长,由其他乡级领导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达到“四净三有”、“三无两化”标准。

3.村级路长制:按照“村道村管”的原则,辖区所有村设置村级路长,由村主要领导担任。具体负责村道达到“四净三有”、“三无两化”标准。

(二)各级“路长”工作职责

县总路长负责辖区内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县、乡、村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县、乡、村级路长及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部署、指导、监督有关工作落实。县道路长负责成立辖区县道专门管理班子,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上路巡查督导,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并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乡级路长负责管辖区域内乡道路长制工作的履职情况,统筹协调,督促分路长落实乡道、村道管理任务,并做好与县总路长和交通公路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村级路长负责本辖区村道路长制工作的履职情况,落实村道管理任务,并做好与乡级路长及交通公路部门协调沟通工作。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反馈”管理流程。

1.巡查:各级路长、分路长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加大巡查频率。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交办的事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需要协调解决的,由县总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总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责令限期整改。

4.通报:总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5.反馈:通报发出后,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对通报问题须进行反馈,对不能按要求及时有效处置到位的,总路长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路管养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农村公路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夯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目标,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切实构建长期稳定、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

(二)完善公路路网结构。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路”建设,进一步提升通行能力,发挥好先行官作用,做到权责一致,规范运行,专群结合,有路必养,使农村公路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巩固安防工程建设成果,持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农村公路服务站点布局,利用现有管养设施和社会资源,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改造一批公路驿站、服务站等便民服务设施。在确保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拓展各项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公路服务能力。

(四)落实路产路权保护责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综合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县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健全乡级人民政府与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落实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强化执法工作的配合协调。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增加科技投入,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公路执法和保护的力度。

(五)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各乡镇政府(管委会)要因地制宜,深入研判,找准当地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污染源,制定“一路一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路域范围内违章建筑、集贸市场、垃圾杂物等违法侵路现象的清理力度,从源头进行治理。要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清单制、台账式管理,理清问题,找准症结,认真解决,逐项销号。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多方协调配合,做好清扫保洁工作。推行机械化清扫,提质效降污染。具备机扫条件县道、乡道和旅游道路,按照相关标准配齐机扫设备。重要路口、旅游线路以及隧道每2日至少清扫保洁1次,县乡公路每3日至少清扫保洁1次。加大公路扬尘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监管力度,确保治理成效。

(六)打造绿色生态公路廊道。加大对农村公路路域自然环境、饮用水水源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建设生态路、景观路为目标,合理选用技术指标,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损害,不断改善、更新现有林带,精选优良品种,提升绿化档次,力争将公路打造成景色宜人、舒适通畅的绿色廊道。

五、治理标准

(一)畅通。构建农村公路四通八达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管养力度,保持路面完好,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隧涵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齐全,无占道经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群众出行服务水平。

(二)美丽。大力推进公路廊道绿化建设,突出地域特色,丰富绿化层次,做好路宅分离、路田分离,充分利用公路挡墙、护坡等创作反映公路建设或体现地方特色的墙体彩绘,突出地方文化、物产、历史等独有特色,达到景色美、行车畅、群众满意的公路亮点,有力支撑乡村振兴。

(三)整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机械化清扫力度,实施公路清洁行动。做到“四净三有”(路面净、路肩、边坡、红线控制区净和有林、有草、有花);达到“三无两化”(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或绿化)

(四)安全。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持续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桥隧安全运行责任;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强化公路应急管理,提升灾毁抢通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主管交通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联系交通工作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2)。

各乡镇应将路长工作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目标体系;成立路长制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乡、村路长的相关部署及监督考核,做好与县总路长办公室的协调沟通工作,每月25日向县总路长制办公室报送督查考核结果。

(二)制定标准,定期考核。“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工作考核办法和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3),每半年对各乡镇路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定期考核。重点考核各乡镇路长制工作执行实施成效情况,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情况、路域环境整治(含土路口硬化、过村镇路段治理等)、公路养护、公路绿化、“四好农村路”、“美丽乡村路”建设,推进扬尘治理、内业资料等方面的内容。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在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建立路长工作联系机制,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五)纳入目标,严格奖励。县政府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每年12月初对各部门、各乡镇进行评比、表彰、总结经验、固化成果,对路长制实施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