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文件

栾政通〔2021〕2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本级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告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4日








栾政通〔2021〕2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认本级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

通      告


为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十三条“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省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向社会公告。”之规定,结合栾川县机构改革实际,确认以下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可以依法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1.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2.栾川县栾川乡人民政府

3.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

4.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5.栾川县合峪镇人民政府

6.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

7.栾川县秋扒乡人民政府

8.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

9.栾川县白土镇人民政府

10.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

11.栾川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12.栾川县叫河镇人民政府

13.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

14.栾川县石庙镇人民政府

15.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6.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17.栾川县公安局

18.栾川县司法局

19.栾川县财政局

20.栾川县民政局

21.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23.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25.栾川县水利局

26.栾川县农业农村局

27.栾川县林业局

28.栾川县商务局

29.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0.栾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1.栾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2.栾川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3.栾川县应急管理局

34.栾川县审计局

35.栾川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36.栾川县统计局

37.栾川县医疗保障局

38.栾川县城市管理局

39.栾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40.栾川县国家保密局

41.栾川县档案局

42.栾川县新闻出版局

43.栾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44.栾川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45.栾川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栾川县人民政府不再公布。

已公告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凡越权行政,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凡未经公告的单位,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

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栾川县人民政府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依法审核后向社会公告。




2021年3月2日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