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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2020〕21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栾川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栾政〔202021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栾川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重渡沟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栾川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24

 

 

 

 

 

 

 

 

栾川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坚决遏制增量、分类处置存量、把握整治重点、积极稳妥推进”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全面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这场硬仗,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

2013年以来所有占用耕地建设的房屋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乱占耕地建设的房屋(包括住宅类房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房屋及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8—12月)。统筹土地调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发证成果及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等资料数据,开展乡、村、组三级拉网式排查,重点摸清违规违法房屋建设使用情况、占地情况、审批情况、涉诉案件和执行等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乡镇(管委会)要于2020年10月底前将调查摸底情况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9月)。各乡镇(管委会)对清查出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止住新增、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压茬推进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集中攻坚,逐宗制定方案,逐一处置到位,确保2021年9月底前实现大头落地。

2021年8月31日前,各乡镇(管委会)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明察暗访、督促指导、通报进展。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6月)。各乡镇(管委会)要对未整治到位的疑难复杂问题和整治过程中新发现的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销号管控、重点攻坚,确保所有问题全部化解、见底清零。同时,切实做好迎接国家、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2022年5月31日前,各乡镇(管委会)要认真总结重点整治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验收专班,评估整治成效,通报整治结果。

(四)健全机制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在巩固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坚决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反弹。

四、主要任务

(一)精准排查甄别。各乡镇(管委会)要迅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摸排工作,全面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逐村逐户逐宗进行排查甄别按照住宅类房屋、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类房屋、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房屋,建立分类清楚、要素完整、内容准确的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二)坚决管住新增。各乡镇(管委会)要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执法力量的作用,开展动态巡查和监测,对2020年7月3日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后新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顶风违法”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三)分类处置存量。对排查出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结合实际,根据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分类制定处置方案,明确处置程序,采取拆除、部分拆除、没收、保留建筑物、罚款等措施,依法分类处置到位。

(四)积极稳妥推进。坚持依法依规,注意方式方法,加强风险评估,积极稳妥推进整改,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及时处置相关舆情,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炒作。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政府成立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抓好目标确定、政策细化、组织动员、调度通报、问题回应、督导检查等工作。各乡镇(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管委会)党委、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工作安排、排查认定、健全台账、整改处置、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整治工作具体任务、责任要逐级落实到乡(镇、管委会)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乱占耕地房屋的规划、土地审批(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除外)情况,以及非住宅类房屋乱占耕地情况的排查整治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履行情况,以及住宅类房屋乱占耕地情况的排查整治工作;纪委监委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整治不力、进展缓慢以及违规违纪行为追责问责;法院负责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密切配合,共同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为整治工作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司法支持和司法保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四项制度。建立并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认定和整治整改结果由乡镇(管委会)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层层把关;建立并严格执行联合处置制度,各有关部门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作出拆除、没收等处理,提出恢复耕地要求,利用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等力量,坚决整改到位;建立并严格落实信息调度制度,每周上报工作进展和整治整改有关数据信息,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建立并严格落实暗访指导制度,指导帮助各乡镇(管委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严格监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专项监督,督促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重点查处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乡镇以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益交换和为其他利益集团谋私利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附件:   

栾川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栾川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王明朗  委副书记、

副组长:左朝阳  委常委、纪委书记

     

温利涛  副县长

李新义  法院院长

 员:李菲菲  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长

黄正鸿  政府办副主任

史永生  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晓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艳艳  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中心主任

关宏德  委统战部副部长

朱向阳  委编办主任

李中林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杨保献  法院副院长

黄远宏  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爱国  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正煊  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文强  教育体育局局长

侯先锋   科技工信局局长

李文在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段红伟   民政局局长

宫云召   司法局局长

智建军   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付英歌   商务局局长

李文超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马柏穗   卫健委主任

     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六锦   县扶贫办主任

张留伟   城关镇镇长

唐随章   栾川乡乡长

王红亮   石庙镇镇长

聂艳玲   陶湾镇镇长

安颖普   三川镇镇长

朱纪安   叫河镇镇长

张海朝   赤土店镇长

张玉锋   庙子镇镇长

汤红章   合峪镇镇长

张留涛   潭头镇镇长

宁晓锋   秋扒乡乡

    白土镇镇长

李向珂   狮子庙镇镇长

马天恒   重渡沟管委会主任

    冷水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史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少杰(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吴前坡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保献(县法院副院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