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20〕32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栾川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栾川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温利涛 副县长
副 组 长: 吴法伟 县财政局局长
黄正煊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刘红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大、政协负责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农机购置补贴违纪人员的处理。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方案、审验机具、以及补贴材料的录入审核。
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对购机户是否是公职人员进行认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农机市场的监管工作,确保农机补贴机具为合格产品。
县税务局负责审核购机发票金额与实际成交价是否一致。
县发改委负责对疑似农机补贴机具价格虚高的认证。
县审计局负责对农机补贴资金的审计,对购机户是否是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县公安局负责对农机购置补贴违法人员的打击处理,确保补贴资金不被冒领、套取。
三、工作机制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处理等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