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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办〔2019〕25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栾川县矿产资源管理联席会成员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栾川县矿产资源管理联席会成员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栾川县矿产资源管理联席会成员予以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联席会成员

人:县政府主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

副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员: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县政府国资委、自然资源局环保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林业局管领导。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议定事项,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自然资源负责收集整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情况及动态,组织编制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重要矿产资源配置方案和建议,对矿业权人履行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矿山用地监管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等法定义务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等。

发展改革委负责衔接平衡矿产资源规划,负责矿业布局与矿业政策方面的宏观调控。

财政负责矿产资源资产监管。

县政府国资委按照职责负责相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环保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政策执行监管。

应急管理负责非矿山安全生产准入,依法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公安负责矿山使用爆炸物品的治安管理和涉及矿产资源犯罪的刑事案件侦办工作。

水利负责矿山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和河道内采砂管理工作,负责查处不按规定场所弃渣行为,并督促企业按水土保护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护工作。

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会同环保部门开展全县废石废渣治理工作。

林业负责政策性关闭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及周边及周边地形地貌整治后绿化的技术指导。

 

 

 

                                                                                     2019年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