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19〕 1 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栾川县金融信息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的批复
县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栾川县金融信息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的请示》(栾公〔2018〕135号)收悉,同意对栾川县金融信息大厦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摘牌。请你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