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18〕86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栾川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经研究,决定成立栾川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刘国杰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黄正鸿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景韬 县发改委主任
侯光才 县安监局局长
智建军 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商工委、交通局、水利局、规划办、质监局、国土资源局、地矿局、消防大队、石油公司、栾川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栾川英博天然气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郑伊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2.研究拟订和审议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有关政策和措施。
3.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有关企业认真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责任,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4.统筹协调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县住建局:作为全县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做好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全县境内天然气主干线管道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油气管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起草或制修订职责范围内涉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标准规范;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周边施工项目施工审批和监管。
县发改委:负责做好油气输送管道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周边施工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监管。
县安监局:负责组织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对城市门站以内的天然气管网及燃气经营(包括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及车用燃气力口气)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违法及损坏燃气设施的行为;依法组织油气输送管道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督促事故查出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县公安局:组织、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县财政局:加强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预防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的支持,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有经费渠道或部门预算落实相关工作经费,支持保障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油气输送管道项目土地利用政策、措施及用地标准,完善建设用地补偿机制。
县地矿局:依法查处毗邻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牵头协调油气输送管道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做好相关较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城规划区内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施工审批工作。
县交通局: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与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相衔接;组织协调解决公路、水路建设项目与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和安全运行的重大问题
县水利局:组织或参与协调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与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和安全运行相关的重大问题。
县商工委:负责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油气输送管道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组织制定、落实相关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县规划办: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建设规划的审核工作,经审核符合城乡规划的,应当依法纳入当地城乡规划,依法依据城乡规划为管道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视情况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2018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