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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办〔2018〕57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栾川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8日

 

 

 

 

 

 

 

栾政办〔2018〕57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栾川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            

 

栾川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集体林业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巩固上一轮试验成果,促进林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通知》(林改发〔2018〕58号)要求,结合栾川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集体林业综合改革为切入点,以提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林农持续增收为落脚点,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加强制度创新,探索建设现代林业的新体制、新机制,引领和推动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加快由林业资源大县向林业强县转变,努力把栾川打造成为现代林业的样板区、生态文明的示范区、乡村振兴的先行区、因林而富的聚集区,为全国集体林业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制度创新。在坚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集体林业综合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和创新集体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盘活森林资源,增加林区群众收益。

(二)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林业综合改革中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探索改革的新方法、新途径,从而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使林业发展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坚持风险可控。以稳定为基础,坚持部门引导、农民自愿、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林业综合改革,以风险可控作为基本底线,避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四)坚持突破重点。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全面规划、重点突破,完善林业支撑保护机制,把握改革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激发改革动力,统筹推进林业各项改革。

三、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

栾川县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总面积371.4万亩,涉及全县14个乡镇和重渡沟管委会,总人口34.4万人,集体林地面积297.1万亩。

(二)目标任务

通过3年时间,开展“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四个方面探索工作,在改革林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上取得实效。通过试验区建设,化解农村林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破解制约发展、影响改革活力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林业产业发展的难题,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最终实现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双赢目的。

(三)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2018年6月1日-8月30日)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和细化项目方案,组织好改革试验区政策宣传和报道,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制定本部门改革措施和落实办法,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

第二阶段:全面深化(2018年9月1日-2021年1月31日)

初步实现改革预期目标,达到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经营主体多样,森林经营管理创新,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破解制约农村林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自查总结(2021年2月1日-6月30日)

对试验区各项改革工作进行自查总结,提交专题报告。对在改革中有利于农村发展、有利于增进经济活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政策和制度要坚持,对改革实践中发现的不规范、不完善制度要修订完善。

四、重点改革任务

(一)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制林场、林业大户、林业龙头企业、林业职业从业人员等。通过政策支持、财政金融扶持、保险服务、科技支撑等形式,使其规范化发展并逐步壮大。探索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与林农建立密切的合作机制、利益联结及分配关系,形成紧密联合体,示范带动我县林业产业发展,提升栾川林业产业发展质量,助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 完善县级林权服务平台。创新完善新形势下的林权管理服务新机制,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做好不动产登记与盘活森林资源之间相衔接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林权流转、抵押贷款、资产评估、金融服务、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体。

2. 规范乡、村两级林业服务网络。探索新形势下乡、村两级林权服务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推行一站式、全程式代理服务模式,提升乡镇林权服务人员业务水平和为民服务意识,实行林农“最多跑一次”的行政目标,增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供给。

(三)创新森林经营管理制度

1. 科学实施森林抚育。结合栾川实际,在确保集体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情况下,探索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操作规范、效果明显的森林抚育技术和管理办法,增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推进的刚性要求,通过实施森林抚育工程,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林地生产力,增加森林蓄积量,维护森林健康,从而培育优质高效的森林资源。探索实施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森林)离任审计办法等,进一步增强基层保护生态环境自觉性。

2. 创新公益林管护机制。加强对县域内重点水源地森林资源的保护,通过政府赎买的形式,改变水源地森林的一般天然商品林性质,划定为公益林,实行生态保护。创新公益林经营管理机制,合理调整公益林区划,完善公益林补贴机制,提高公益林的综合效益。

(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特色经济林、苗木花卉产业转型发展,不断扩大特色经济林面积,稳定花卉苗木面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林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培育一批融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森林休闲养生产业,努力建设全国领先省内一流的森林休闲养生福地。大力开展创建森林城市、森林特色小镇、森林人家活动,助推乡村振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栾川县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农工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旅工委、林业局、农业局、扶贫办、文广新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全面负责集体林业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研究出台支持集体林业综合改革的具体操作细则,推动林业综合改革工作快速发展,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以点带面。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对改革风险大、铺开难度大的改革试验任务,选择重点区域、重点乡(镇)、重点基地,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待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开,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认真总结改革试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扶持、树立一批不同改革试验领域的乡、村典型,加快改革试验进程。

(三)完善责任体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有计划、分阶段推进各项改革试验任务,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注重改革实效。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以长远眼光、改革气魄、扎实作风,全力投入到改革试验中,形成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建立改革试验绩效考核监督体系,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改革试验推进落实情况的监测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和严格考核,奖优罚劣,确保改革试验取得实效。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