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18〕41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栾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1日
栾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15号)和《洛阳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洛政办〔2018〕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划定目标
2018年底前,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4万亩,其中小麦2.1万亩、玉米4万亩,种植面积可重叠;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大豆1.5万亩,大豆与小麦、玉米可重叠。“两区”地块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结合我县种植面积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并落实到田间地块。
2.坚持政府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必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激励,鼓励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3.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围绕保护核心产能和保护产业安全,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城市与农村、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二)划定范围
符合以下基本要求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1.基础条件相对较好。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等范围的地块。
2.生产相对稳定。具有小麦、玉米、大豆的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的地块。
3.功能作用长期有保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规划衔接,在较长时间内确保不被其他建设征占用的地块。
(三)划定要求
1.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乡(镇)、村。根据省市要求,我县明确了各乡(镇)的划定任务(见附件)。各乡(镇)要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所辖村组农户。
2.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各乡(镇)要配合第三方技术公司,按照本工作方案和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修正。
3.以优势产区的生产大镇为重点区域。优势产区的产粮大镇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大镇作为“两区”划定工作的重点乡镇,要按照小麦、玉米、大豆种植现状面积,率先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要加强对划定工作重点乡镇的指导和督促,树立工作样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方,确保“两区”划定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6月10日前)。各乡(镇)政府要依托我县两区划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统筹谋划“两区”划定工作。各乡镇划定工作方案、责任书要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县农业局备案。
(二)摸清地块底数(2018年6月底前)。在乡(镇)“两区”划定工作摸清区域地块情况的基础上,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利用已有的土地确权成果,划定初步区域范围,开展图上作业;要实地调查核对划入“两区”地块的情况,搜集划入地块的基本信息;要修改完善“两区”划定图斑,形成准确的经纬度图斑和数据。
(三)形成全面划定成果(2018年9月底前)。各乡(镇)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要求,做好“两区”划定数据的测绘搜集工作,开展上图入库、建档立册,并逐级汇总地块图斑及信息,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一并将“两区”划定地块图斑和数据汇总报县农业局,确保“两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2018年12月底前)。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自查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组织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将“两区”划定成果审核后向县政府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县政府建立全县“两区”划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业局负责两区划定的整体推进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提供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县发展改革委要将全县粮食生产核心区、高标准农田、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等与全县“两区”划定工作有机衔接,县财政局要做好“两区”划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和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夯实责任。各乡(镇)对辖区内“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负总责,要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并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
(三)严格考评。建立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各乡镇要在每月5日前向县农业局上报“两区”划定工作进度。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发展改革委要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和评价考核。
(四)大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推动有关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
附件:栾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任务分配表
附件
栾川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保护区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乡 镇 | 农田 面积
| 粮食生产功能区占耕地面积 | 任务分配 |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占耕地面积 | 任务 分配 | “两区”净占用耕地面积(其中大豆、玉米、小麦重叠面积4万亩) | |
小麦 | 玉米 | 大豆 | |||||
栾川县 | 160000 | 40000 | 21000 | 40000 | 15000 | 15000 | 40000 |
城关镇 | 800 | ||||||
栾川乡 | 12000 | 1000 | 1000 | 1000 | 500 | 500 | 1000 |
赤土店 | 5800 | 1000 | 1000 | 500 | 500 | 1000 | |
庙子镇 | 18500 | 5000 | 2000 | 5000 | 2000 | 2000 | 5000 |
合峪镇 | 14800 | 4000 | 1000 | 4000 | 1000 | 1000 | 4000 |
潭头镇 | 24000 | 7000 | 7000 | 7000 | 2500 | 2500 | 7000 |
秋扒乡 | 10000 | 3000 | 3000 | 3000 | 1000 | 1000 | 3000 |
狮子庙 | 14900 | 4000 | 4000 | 4000 | 1000 | 1000 | 4000 |
白土镇 | 11300 | 3000 | 2000 | 3000 | 1000 | 1000 | 3000 |
三川镇 | 11300 | 2500 | 2500 | 1000 | 1000 | 2500 | |
冷水镇 | 58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叫河镇 | 12000 | 3000 | 3000 | 1000 | 1000 | 3000 | |
陶湾镇 | 12800 | 3000 | 3000 | 1000 | 1000 | 3000 | |
石庙镇 | 6000 | 1500 | 1500 | 1000 | 1000 | 1500 | |
重渡沟 | 4800 | 1000 | 1000 | 1000 | 500 | 500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