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18〕39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2018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县事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月9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9号)。3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明确<2018年省十件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责任分工>的通知》(洛政办〔2018〕35号)。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县事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民生实事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
附件: 2018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县事项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2018年5月14日
附 件
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
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县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 元,月人均补贴水平不低于335元。即一类425元、二类345元、三类31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2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50元,月人均补助一类340元、二类290元、三类220元,全县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7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农村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6252元;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5052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暂不调整;将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8元;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
二、推进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在有条件的省辖市开展青年人才住房保障试点。
我县无任务。
三、新增城镇就业8.96万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城镇困难人员、去产能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新增城镇就业4000,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800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8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50人。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商工委、县发改委、县科技局
四、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坚持精准施策、标本兼治,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牵头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商工委、县规划办、县国土局、县地矿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渡沟管委会
五、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在县城区新建改建公共卫生厕所5座,每个乡镇建成2个公厕,旅游景区新建改建公共卫生厕所44座,确保年底前县城区公共卫生厕所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改厕3年行动,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
牵头单位:县市政局、县旅工委、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渡沟管委会
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市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筛查10800例,免费开展一次乳腺癌筛查1800例。继续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扩大基因筛查试点,进一步提高筛查率。
牵头单位:县卫计委
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残联、县财政局
七、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持续提升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完成20个深度贫困村的电网改造升级,完成26个行政村的电网改造升级,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电力支撑。
牵头单位: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县国土局
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10月底完成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目标;完成年内5个达标村、15个示范村污水处理及垃圾治理任务。继续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完成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县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2%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畜牧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农业局
九、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12个村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聚焦贫困地区,建设农村公路30公里,桥梁150延米。确保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渡沟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