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18〕17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栾川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 日
栾川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加大投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尽快到位,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充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加快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为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车辆配备工作
解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车辆问题,为6个基层监管所各配备1台执法车辆。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6日
(二)加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装备配备工作
按照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6个监管所配备执法记录仪、快检室设备等执法装备。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6日
(三)保障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公用房
按照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办公业务用房标准,加快解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监管所办公场所问题,实现每个监管所在辖区内正常办公。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6日
(四)加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抽检经费投入
加大投入,足额保障食品安全抽检经费。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16日
(五)加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招录补充工作
加快解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员到位问题,基层监管人员到岗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六)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严格落实“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要求,按照省政府规定科学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栾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栾川县食品安全监督所设置及增加编制的通知》(栾编〔2015〕104号)《栾川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栾川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栾编〔2015〕105号)文件要求,在各乡(镇)和重渡沟管委会设立15个工作站。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重渡沟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尽快到位,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充分保障。
(一)提高食品安全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大局。各乡(镇)、各单位要深刻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圆满完成,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要明确推进措施,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密切协作配合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尽快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政府将对各有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于2018年3月16日前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