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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2018〕3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5日

 


 

栾政〔20183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度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

落实情况总结报告

 

洛阳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县认真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2017年度工作目标,粮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自评得分96.5分。现将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学习文件,吃透精神、深刻理解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有关政策发布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工作会,专题学习《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4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的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强调的要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指示精神。

   (二)成立组织,抽调人员,组成强有力的栾川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队伍。县政府成立了栾川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粮食局、农业局、财政局、发改委等14个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的联络员,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常态化。

(三)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严格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行动,在学习好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栾川县实际的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及考核评分细则,并及时召开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对照2017年度洛阳市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明确目标,细化责任,组织各考核成员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找准问题,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二、2017年度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自评情况

   (一)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综合能力

1.耕地保有量。县域内耕地面积为25.58万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

2.基本农田保护。县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3.42万亩,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3.耕地质量保护与监测。耕地质量监测机构为栾川县农业局,耕地质量监测网络点已制定规划并上报。

4.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我县分别开展了2016年和2017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工作,两次评价我县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别无变化,但耕地平均国家利用等级无变化。

5.综合机械化率。全县小麦和玉米种植机械化率达分别达到98.7%和64%以上,达到责任目标考核要求

6.粮食种植面积及产量。2017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0989公顷,比前十年平均14784公顷减少25.7%;全县粮食产量43998吨,比前十年平均水平低27.7%。

7.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16年和2017年两次召开冬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动员会,对各乡镇、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明确,逐级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并相继出台了《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栾川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养护工作的通知》(栾政办201550号)和《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栾政办〔2015〕49号),《栾川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栾川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奖补办法》,严格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和奖惩约束激励机制。2017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成总投资3.39亿元,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依托土地整治项目新增高效节灌面积5000亩,完成栾川县2017年下达的节水灌溉计划任务。

8.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047.83公顷(30717.45亩),总投资约4400万元,实施期预计为1年,涉及我县7个乡镇30个行政村,该工程于2017年11月竣工,并通过验收。

认真落实补贴政策,保护农民积极性

1.落实粮食补贴政策。2017年,我县严格执行国家粮食相关补贴政策,全年共补贴67269户,补贴面积131366.04亩,拨付补贴资金1463万元。2017年9月拨付三项补贴工作经费8万元,全县共有9个乡镇44261.4亩小麦投保,全年补贴小麦保险费358517.3元。

2.抓好粮食收购。2017年,我县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让售粮群众交明白粮、放心粮。全年共完成粮食收购576万公斤;粮食销售558万公斤;粮油销售收入521万元;实现多种经营利润120万元;“四无”粮油率达到100%;“一符三专四落实”实现100%;

(三)落实地方粮食储备,确保数量真实、质量安全

1.仓储设施维修改造。2016年,共拨付200万元用于粮食系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2017年追加经费10万元,用于支持“优质粮食工程”;拨付军粮供应站3万元,用于仓储维修改造功能提升工作,全县“一符四无”粮油率全部达标。

2.完善轮换管理。出台《栾川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栾川县县级储备油管理办法》,2017年拨付储备粮油轮换费用66.77万元,地储粮贷款利息79.1万元,政策性挂账利息43.2万元,地储粮保管费99.6万元。

(四)完善调控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

1.供应管理。年初与各储粮单位签订安全储粮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使储备粮油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认真开展2017年每季度粮油安全大普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处理,确保全县粮油安全。

2.储备管理。按照国家储备粮管理条例要求,坚持“一符四无”储粮技术规范,实行双低保管技术,做到市、县储备粮食数量真实、结构合理、质量优良、管理规范、储存安全。

(五)健全质量保障体系,落实粮食监管责任

1.源头治理。指导购销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检查、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年初和基层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责任书;对全县7个收储企业56座仓库进行全面测量、拍照登记、汇总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立防汛应急工作组,落实防汛器材,定期检查,排除隐患,确保汛期国家粮油、财产安全。

2.经营管理。对辖区内的7家粮食经营者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粮食收购许可证》登记的内容有无重大变化,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收购许可证》办理工作是否规范化,是否依据《行政许可法》规范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收购许可案卷的整理归档是否规范严谨,是否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沟通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促进了粮食收购者依法依据合规经营。

六)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 

1.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每年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保障粮食安全,2017年县本级财政安排地储粮油保管费及利息112.6万元,实现粮食总量平衡,保障了市场供应,保持了价格稳定。

2.考核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我县成立了栾川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栾川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及考核自评表,明晰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签订了地方粮食储备责任承诺书。

三、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自查,2017年我县粮食安全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县粮食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粮食仓储设施年久失修,需进行修缮三是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工作涉及部门多领域广,部门之间沟通少,联络少,工作不协调。

四、有关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按照上级的要求,一是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列入县政府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二是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大良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严格执行涉粮法律法规;三是加强粮食市场监管,认真做好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促进全县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四是加强联络,搞好协调,把上级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五、考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上级各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加大对基层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组织学习业务,把握政策,扎实做好粮食安全县长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上级各主管部门各有各的政策,各有各的标准,导致政策不一,标准不同。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