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18〕2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豫政文〔2017〕107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将栾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确定为行政执法机构。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做好经费、车辆及其他设备保障工作。
2018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