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17〕127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电梯远程监控平台项目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栾川县电梯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19日
栾川县电梯远程监控平台项目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精神和洛阳市建立电梯远程监控平台的具体要求,为加强对电梯运行、使用、维护保养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政府部门、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准确掌握每台电梯的安全状况、及时快捷的解决电梯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对在用电梯的动态监控,提高我县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我县的电梯数量迅速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各类型电梯总数已达到900余台,电梯在我县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但电梯困人、伤人等不安全因素,也已成为政府和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焦点。在电梯上安装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切实解决应急呼叫、故障报警、运行状态实时监控等问题,及时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事故人员解救,有效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提高电梯运行管理和运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至2018年12月,在栾川县辖区内已注册登记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的电梯全部安装电梯远程监控终端设备,建立起全县的电梯远程监控平台。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县电梯远程监控平台建设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领导为组长,县质监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委、中国移动栾川分公司、中国电信栾川分公司、中国联通栾川分公司、城关镇人民政府、栾川乡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栾川县特种设备远程监控平台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质监局,负责远程监控平台建设的具体协调工作。
四、实施步骤
栾川县电梯远程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5月1日——2017年12月20日)
1.项目的考察立项、终端设备选型、运作模式的确立等。
2.建设方案的制定。由县质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全县电梯远程监控平台建设具体实施方案。
3.宣传摸底。由县质监局在我县辖区内具体核查纳入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的每一台电梯,查清每台电梯的安全隐患现状、产权归属情况。
4.试点区域的确定安装调试。根据我县情况,确定山城半山、伊水华庭(22台)作为试点。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31日)
重点推进公共场所、人员密集、使用频率高的医疗卫生机构、宾馆饭店、娱乐行业、移民安置小区(100台)电梯卫士安装工作。
(三)全面推广阶段(2018年元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广电梯卫士系统,保证所有在用及新装电梯安装到位。
五、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质监局):负责开展电梯远程监控项目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对安装工作予以支持;组织调研工作,收集了解运行效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安装工作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估;督促各部门履行相关职责,检查落实工作进程;代表县政府协调召开各相关单位的联席会议。摸清全县领域内电梯分布情况和数量,确定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实施方案;负责监督第三方对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的采购,确保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负责项目的跟进督促,组织对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进行安装评估和验收;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完成现场评估,做好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安装后的质量技术把关和验收工作
(二)栾川乡、城关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电梯远程监控平台建设的组织动员和推进工作;要组织、督促做好对辖区相关企业、小区的宣传和发动工作,获得辖区社会单位和居民的支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三)移动、联通、电信部门:负责保障电梯轿厢内信号畅通。
(四)县安监局:会同县质监局跟踪项目的督促、落实、评估和验收。
(五)县住建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宣传发动,督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安装应用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
(六)县卫计委:负责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宣传发动工作,督促完成第一批医疗卫生单位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建设任务。
(七)电梯产权人和物业单位:电梯产权人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必须无条件安装电梯远程监控管理系统,并承担相应设备费用(物业管理单位和产权人有明确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消除电梯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
(八)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做好所维保电梯的远程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特种设备远程监控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
(二)各个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协调,齐抓共管,强力推动,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电梯远程监控平台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要加强宣传,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增强公众参与意识。
(四)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报告,对电梯远程监控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进行汇报。
(五)要加强督查检查,在项目建设的关键节点,县政府督查室要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问责。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