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17〕119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审批专项实施方案》《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涉企事项专项实施方案》《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专项实施方案》《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民生服务专项实施方案》和《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 日
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投资项目
审批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8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体要求,把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清理规范整合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建立完善市场开放公平、审批规范有序、政务服务高效的新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推进放权彻底、监管到位、服务提升,为激发有效投资拓展空间,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7年底,全县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前置要件更加明晰规范,审批流程更加简化,办理时间进一步缩短,部门在线并联审批初步实现。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减少20%左右,审批事项平均办理时限缩减20%左右,申报材料平均减少20%左右,非涉密投资项目网上在线办理率达到100%,完成市定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清理规范整合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与投资项目有关的审批事项,对无法律法规依据、各部门自行设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审批范围过宽或流程设置不合理的审批事项,进一步缩小审批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对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要求进行整合;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对“无理提供、无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对“重复提供、反复提供”的申报材料实行部门在线共享。各有关部门要与对口上级部门加强沟通,于10月底前制定本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整合工作方案,并报县编办(审改办)审核,年底前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县发改委、县编办(审改办)、县商工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办、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旅游产业集聚区、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人防办、县文广新局、县气象局、县科技局、县消防支队、县民宗局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12号)文件认真执行。自2017年10月1日起,企业投资项目一律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通过省政府指定的其他平摊转送在线平台)办理,原备案管理系统(beian.hndrc.gov.cn)届时停止使用,备案机关不得在线下受理办理备案事宜。(县发改委、县旅游产业集聚区,县商工委负责)
(三)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实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二期项目。做好县级业务审批系统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工作。落实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服务。落实网上并联审批制度,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县发改委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协调推进工作,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本领域改革工作,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联络员和具体责任人,逐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落实。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要加强与市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按照国家、省、市最新改革要求,按程序加快推进本领域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持续完善我县投资项目审批制度体系。
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涉企事项
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8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涉企事项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决策部署,坚持规范统一、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坚持不懈抓好涉企事项领域“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将“放管服”改革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进。
二、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涉企事项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企业准入经营便利化水平,逐步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涉企事项办理新模式,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施“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8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实施。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归集”的工作模式,创办企业只需到工商窗口提交一次申请,即可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无需再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涉企证照事项。搭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相关部门利用平台实现企业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满足业务办理和监管过程中的信息需求,有效解决企业办理证照“部门多次跑、材料重复交、办理时间长”等问题。(县工商局牵头,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旅工委、县政府金融办、县农业局、县商工委、县文广新局、县食药监局、人民银行栾川县支行、县畜牧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落实“先照后证”审批要求,认真履行“双告知”职责,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照时间。坚持“工商告知”与“部门认领”相结合,县工商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将企业信息精准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通过共享发布方式,由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查询认领企业信息,充分衔接登记和监管,促进企业信息在工商部门和审批主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涉及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信息认领和接收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各项审批事项,加强对企业经营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商登记、行政审批、后续监管衔接协作的责任机制,确保相关审批部门对告知信息及时认领和有效反馈,实现后续监管全领域、全时段、全覆盖。(县工商局牵头,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商工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市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农机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质监局、县统计局、县旅工委、县粮食局、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人防办、县畜牧局、县规划办、县邮政局、县烟草局、县盐业局、人民银行栾川县支行、县地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县推行全程电子化企业登记模式,加快实现各种类型企业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等各环节均通过网上办理。加快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按照“无介质”“零收费”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便民助企、安全管理,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深度结合,服务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县工商局负责)
(四)持续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深化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10月1日前全面开放各级企业名称库,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持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县工商局负责)
(五)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实施方案,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2017年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联合抽查常态化;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依法公开并运用随机抽查结果,推行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联动。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信息交换机制、效果通报机制、争议解决机制、督导考核机制等,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化和部门信息共享全覆盖。着力推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工作顺利开展,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县工商局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及时落实国家各项降费政策,严控行政事业性涉企收费项目。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县直各部门梳理编制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在门户网站常态化公开并动态更新。全面梳理并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全面建立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清单制度,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重点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电子政务平台、商业银行、地方铁路等涉企收费开展检查,对违规涉企收费问题严肃处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县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县工商局牵头负责涉企事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县工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和业务协作,指导本系统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各个环节运行顺畅。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准确解读涉企事项改革政策,积极宣传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回应热点难点问题,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形成推动改革落地见效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涉企事项改革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推进,相关部门要组织联合督导,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改革效果进行科学评价。
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办税便利化
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8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结合我县税收征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五个为”要求,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着力减少审批事项,建立审批清单,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协调联动;全面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省内通办、网上办税,深化国税、地税系统合作,探索“告知+承诺”“容缺办理”等制度,切实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办事创业环境,不断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二)主要原则
1.需求引领。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精简办税事项,整合办税环节,减少申报资料,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基于对纳税人需求的甄别、判断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
2.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结合基层和纳税人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创新,切实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税时间,提升办税便利度。
3.深化改革。从纳税人视角出发进行管理改革、制度创新和流程优化,推进办税基本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方便纳税人办税。
4.分步推进。分阶段、分批次推出一系列压缩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便利办税的措施,确保办税制度符合改革方向,顺应形势要求,切合基层实际。
二、工作目标
结合税务机关实际,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建立办税便利化长效机制,推出一批“短平快”的具体举措,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办税环节更简,办税流程更优,办税资料更少,办税时限更短的目标,让纳税人缴明白税、便捷税、公平税。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办税便利化长效机制
在全面梳理纳税人办税事项的基础上,从便利纳税人办税出发,进一步简并办税事项,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拓展办税途径,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办税便利化改革,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质效。
1.扩大通办范围。进一步探索拓展全县范围内同城通办的业务范围,并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拓展全省通办的业务范围,在全省通办基础上提升业务通办的层级。依托金税三期、网上办税服务厅等系统,实现同城通办电子信息传递和共享管理,让纳税人方便办税。
2.拓展网上办税功能。主要依托省税务机关开发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实现纳税人在网上就能够办理各项涉税业务。持续做好软件的推行应用、问题反馈等工作。
3.深化国税、地税系统合作。以最新国地税合作规范为基础,持续扩大合作内容,深化合作项目,巩固优化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等国税、地税系统联合办税方式,推广国税、地税系统联合办税“1112”(一厅一窗一人办两家事)服务模式,推进涉税信息采集共享,形成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共用资料清单,实现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4.探索“告知+承诺”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建立协作机制,支持鼓励基层税务机关探索开展税收优惠办理“告知+承诺”模式,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要求条件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即可优先办理。
5.探索“容缺办理”制度。坚持信用激励,选取部分基层税务机关探索制定“容缺办理”服务管理制度。在办理申报纳税、申请办理税收优惠等涉税事项中,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实行“容缺办理”服务,尤其对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提供进一步简化程序、手续的“容缺办理”升级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二)办税便利化具体措施
1.税务行政许可类。
(1)提供税务行政许可代办转报服务。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申请人可在规定申请期限内,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代办转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2)简化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为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或者相关证照、批准文书信息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的,申请人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取消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报送要求,改为当场查验证件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供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3)实现税务行政许可咨询服务可预约。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通过官方网站、电子邮箱或移动办税平台等咨询服务预约渠道,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问题的咨询实现24小时可预约。
(4)完善税务行政许可文书送达方式。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县(市、区),或者直接送达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存在其他困难情形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可以委托申请人主管税务机关代为送达,也可以根据申请人书面要求,按照申请人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上填写的地址,于文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邮寄送达。邮寄送达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申报纳税类。
(1)丰富缴税方式。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下,落实缴税方式多元化;通过签订三方协议和利用银行端查询缴款业务实现网上缴税;自助办税机申报,通过POS机进行税款征收,进一步便捷缴税。
(2)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持续做好网上办税服务厅系统的推广应用;计划到2017年底,完善手机端办税平台。实现网上办税为主、移动端办税为辅的网上办税模式。
(3)优化网上申报系统。在省税务机关对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申报模块进行升级后,积极做好日常运维工作,降低纳税人申报错误风险,提升网上申报速度。
(4)实现跨地区经营企业涉税事项的全省通办。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辖区内跨县(市、区)经营的纳税人可在异地就近办理涉税事项,有效节省纳税人办税的时间和成本。
(5)逐步推行自助办税设备“进区入社”。由政府加强协调,充分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在银行自助服务区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便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涉税业务。
(6)实时查询办税服务厅排队信息。在全省统一安排下,通过移动互联网向纳税人实时提供各办税服务厅当前排队信息和需要等候的时间,便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办税时间和地点,避免纳税人由于不了解周边办税服务厅排队情况而导致的办税时间、地点选择的盲目性。
(7)推行预约办税。进一步扩大预约办税的范围,在纳税人办税高峰时段大力推行预约办税,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服务,合理平抑办税高峰和低峰,充分利用不同时段的服务资源,避免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无效等候。
(8)推行实名办税。按照全省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工作要求,对纳税人进行实名信息采集,通过信息化手段,使纳税人再次办理涉税业务时,只需出示身份证件,已采集的资料信息,无需再次提供,有效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
3.申请办理税收优惠类。
(1)全面开展电子退库业务。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全国推广上线相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5〕80号)精神,实现退库业务的电子化和无纸化,大幅提高退库的效率,有效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2)严格落实房产税困难性减免核准权限。在上级部门修改完善《河南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后,认真落实新政策,房产税困难性减免核准权限下放至县(市、区)主管税务机关后,认真做好困难性房产税减免审核,及时办理减免税事宜。
4.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类。
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积极推进多渠道、全方位缴费途径,实行集中征收、批量扣缴、自助申报缴纳、网上申报缴纳、手机自助缴费等方式齐头并进的征收方式,方便缴费人缴款。进一步简化流程、简并资料、快捷缴费改革,持续提升服务缴费人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办税理念。坚持以推进办税便利化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办税理念,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倒逼税务机关的“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办税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的问题,持续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纳税服务能力,实现纳税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加强对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工作沟通;提高对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从纳税人视角综合考虑出台相关政策制度的关联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三)上下协同推进。要切实做到制度设计与基层实践、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紧密结合,指导基层积极探索“容缺办理”“告知+承诺”等制度,聚焦影响办税便利化的突出问题,有步骤、分阶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减少资料,有效缩短办税时间,全力推进办税便利化。
(四)落实工作规范。严格执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等要求,认真落实办税便利化的各项举措,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任何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增加或变相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上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推进办税便利化不重视、组织不得力、纳税人反映问题突出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规定予以追责。
附件:2017年办税便利化专项工作优化表
附 件
2017年办税便利化专项工作优化表
序号 | 项目 | 优化措施 | 优化前 | 优化后 | 压缩 比例 | 完成 时限 | 责任 单位 |
1 | 提供税务行政许可代办转报服务 | 申请人可选择由 其主管税务机关 代为转报申请材 料。代办转报不 收取任何费用 | 纳税人需要往返不 同县(市、区)办理 申请事项 | 有效节省路途 时间和费用 | 时间压 缩70% | 2017年7月 | 县地税局 |
2 | 简化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减少申请人证照、批准文书及经办人、代理人合法身份等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行政许可申请 时,需提交证照、 批准文书、经办人、 代理人身份证件等 证明材料的原件及 复印件 | 申请人只需提供有关证照、批准文书信息以供查验。现场办理的,当场查验经办人、代理人证件原件;网上申请的,提供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 材料压 缩20% | 2017年7月 | 县地税局 |
3 | 实现税务行 政许可咨询 服务可预约 | 按照全省统一安 排,畅通官方网 站、电子邮箱或 移动办税平台等 咨询服务预约渠 道 | 现有的现场咨询、 电话咨询等方式不 同程度受到时间、 地点的限制 | 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问题的咨询实现24 小时可预约 | 时间压 缩 40% | 2017年7月 | 县地税局 |
4 | 完善税务行 政许可文书 送达方式 | 税务行政许可实 施机关可委托申 请人主管税务机 关代为送达,也 可根据申请人书 面要求邮寄送 达。邮寄送达不 收取任何费用 | 直接送达,申请人 上门取件 | 文书送达更快 捷、更方便 | 时间压 缩 30% | 2017年7月 | 县地税局 |
序号 | 项目 | 优化措施 | 优化前 | 优化后 | 压缩 比例 | 完成 时限 | 责任 单位 |
5 | 丰富缴税方 式 | 在国家税务总局 的统一安排下, 落实缴税方式多 元化 | 现有缴税方式不能 有效满足纳税人需 求 | 通过签订三方 协议和利用银 行端查询缴款 业务实现网上 缴税;积极探索 自助机申报、网上申报、POS机进行税款征收,进一步便捷缴税 | 时间压 缩 30% | 2017年12月底 | 县地税局 |
6 | 推进“电子税务局 ”建设 | 按照全省统一安 排,持续做好网 上办税服务厅系 统的推广应用。 | 现行网上办税平台 功能不够齐全,不能 实现业务全覆盖 | 计划到 2017 年年底,完善手机端办税平台。实现网上办税为主、移动端办税为辅的网上办税模式 | 时间压 缩 40% | 2017年12月底 | 县国税局、 地税局 |
7 | 优化网上申 报系统 | 在省税务机关对 网上办税服务厅 网上申报模块进 行升级后,积极 做好日常运维工 作 | 增值税申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填报项目较多,逻辑关系严 谨,容易出现填写错 误 | 降低申报错误 率,提升网上申 报速度 | 时间压 缩 35% | 2017年12月底 | 县地税局 |
8 | 实现跨地 区经营企 业涉税事 项的全省 通办 | 按照全省统一安 排,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辖区内跨县(市、区)经营的纳税人可在异地就近办理涉税事项 | 纳税人需要往返县(市、区)办理涉税事项 | 有效节省路途时间和费用 | 时间压 缩 70% | 2017年12月底 | 县地税局 |
9 | 自助办税 设备“进 区入社” | 由政府加强协调,充分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在银行自助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设备 | 多数自助办税设备安置于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内,与纳税人尚有一定的地理距离 | 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理 | 时间压 缩 30% | 2017年12月底 | 县地税局 |
10 | 实时查询 办税服务 厅排队信 息 | 在全省统一安排 下,通过互联网向纳税人实时提供各办税服务厅当前排队信息和需要等候的时间 | 纳税人不了解周边办税大厅的排队情况,办税地点的选择和办税时机的掌握具有一定盲目性 | 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办税时间和办税地点 | 时间压 缩 45% | 2017年12月底 | 县地税局 |
序号 | 项目 | 优化措施 | 优化前 | 优化后 | 压缩 比例 | 完成 时限 | 责任单位 |
11 | 推行预约 办税 | 进一步扩大预约 办税的范围 | 办税高峰期,办税 大厅人满为患,增 加了纳税人的排 队时间;在办税低 峰期,因纳税人较 少造成税务机关 服务资源浪费 | 合理平抑办税高峰和低峰,减少纳税人无效等候时间 | 时间压 缩 40% | 2017年12月底 | 县地税局 |
12 | 推行实名 办税 | 按照全省实行办 税人员实名办税 的工作要求,对纳 税人进行实名信 息采集 | 每次办理业务时, 需重复提交税务 登记证件、办税人 员身份证件复印 件等相关资料 | 只需提交身份证件原件 | 时间压缩30%,材料压缩 20% | 2017年9月底 | 县地税局 |
13 | 全面开展 电子退库 业务 | 实行电子退库,通过电子资料传递,缩短办理时限 | 纳税人办理退库时需要传递纸质资料,并赴财政等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 实现退库资料电子化,系统传递资料,无需纳税人往返各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 时间压缩80%,环节压缩60%,材料压缩 60% | 2017年10月底 | 县地税局牵头,县财政局、人行栾川支行配合 |
14 | 落实下放 房产税困 难性减免 核准权限 | 减少办理环节,提 高办税效率 | 按照核准权限分 别由县、市、省级 税务机关办理 | 直接由县(市、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 时间压 缩30%;环节压缩60% | 2017年12月底 | 县财政局、 地税局 |
15 | 推进社会 保险费征 缴流程改 革 | 积极推进简化流 程、简并资料、快 捷缴费改革。 | 征缴信息共享程 度低 | 简化流程,提高数据交换实效;按照全省统一工作安排,及时 开展数据交换,实现参保信息和征收信息实时传递 | 时间 压 缩50% | 2017年12月底 | 县地税局牵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行栾川支行配合 |
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民生服务
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89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县民生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生活,增强改革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提升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和银行等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落实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强化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供给,解决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定目标,到2017年底,建立完善并公布各类证明清单,在全县各部门、事业单位中,取消各类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压缩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时限30%以上,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水平和银行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不动产一般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查封登记和异议登记即时办理、抵押登记不超过10工作日。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1. 建立证明清单并对外公布。经政府各部门研究论证,建立证明清单,在省、市、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公布后,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证明事项。(县编办牵头负责,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分别负责)
(二)提升供电行业民生服务水平
2. 压缩用电报装时限。建立重大项目与民生项目用电报装绿色通道,精简申请材料,低压报装申请由5项减少为2项,高压报装申请由8项减少为4项;简化业务流程,报装时间在现行基础上压缩1/3,居民用户供电方案答复期限由3个工作日减少为1个工作日,其他低压用户供电方案答复期限由7个工作日减少为2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供电用户供电方案答复期限由15个工作日减少为1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供电用户供电方案答复期限由30个工作日减少为20个工作日。(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负责)
3. 加大电价收费监管。目前已完成县发改委价管所电价检查工作。(县发改委、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负责)
4. 推进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持续开展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资格审查和注册,目前已经实现20家企业电力直接交易,降低企业电费支出。(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县统计局、县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大农村电网投资力度。实施栾川县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对全县10千伏及以下整村实施电网改造,2017年12月底前完工。
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55个贫困村电网改造任务,总投资4245.1万元,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43.59千米,新建改造配电台区134个,配变容量32.9兆伏安,新建改造400伏线路241.639千米。截至目前,55个贫困村电网脱贫改造工程已全部完工。(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负责)
6. 缩短到达现场抢修时限。建立高效的配网抢修组织体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整合配网业务链资源,到达现场抢修时限较《供电监管办法》要求降低3/4,城区10分钟到达,农村30分钟到达。(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负责)
7. 压缩投诉处理时间。停电公告、电力服务热线电话及能源监管热线电话在16个营业厅公布。客户发生投诉后, 24小时内主动与客户进行联系沟通了解情况,并在2个工作内答复客户处理意见。(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负责)
(三)优化供水行业民生服务
8. 缩减办理时限。新增供水设施报装审批(含临时),由10工作日缩减为5工作日,新增二次供水设施报装审批,由7工作日缩减为5工作日;室内外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审批,由7工作日缩减为3工作日。(县住建局、县水利局负责)
9. 建立行业服务承诺制度。8月底前由县自来水公司在中国栾川网将水费价格、用户报装流程进行公布。(县住建局负责)
10. 建立网上服务平台。开通支付宝、微信缴费,建立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平台,8月底前实现网上缴费。(县住建局负责)
(四)优化供气行业民生服务
11. 缩减办理时限。及时将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申报材料由11项缩减为9项,供气报装时间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县住建局负责)
12. 建立行业服务承诺制度。由栾川县英博天然气公司严格执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并在收费大厅公开收费、服务及办事程序。(县住建局负责)
13. 开展信用体系评价工作。根据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定和服务考核等制度,12月底前完成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县住建局负责)
(五)优化供热行业民生服务
14. 缩减办理时限。供热企业直管小区暖气故障报修采取随报随修,暖气安装申请在7天内予以明确答复。(县住建局负责)
15. 建立行业服务承诺制度。承诺优质服务从“日常管理、工程建设、分户计量、节能环保、供热服务、供热运行”等给予全面的考核评价。实行供热温度不达标采暖费退费制度,确保为民服务、优质供热。(县住建局负责)
16. 开展信用体系评价工作。通过开展用户评价、综合考评等工作,持续推进供热企业信用体系评价工作。(县住建局负责)
(六)深入推进银行等领域优化民生服务工作
17. 开展“标杆银行”创建评选。9月底已经完成洛阳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标杆银行”创建评选工作。(县银监办负责)
18. 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提质增效。9月底前出台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督导各金融机构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放,稳妥推进“三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县银监办牵头负责,县政府金融办分工负责)
19. 完善“四单”等金融扶贫工作机制。督促农业银行栾川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栾川分行、县农商行、栾川民丰村镇银行等四家银行落实扶贫责任。12月底前落实扶贫小额贷款分片包干责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覆盖面从5.8%扩大至9.8%。(县银监办牵头负责,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加强银行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银行业服务收费行为,10月底前完成银行落实减费让利情况摸底统计,12 月底前完成“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督促整改,持续减费让利。(县银监办负责)
(七)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
21. 缩短办证时限。8月底前清理规范不动产登记前置事项和登记申请材料,提高不动产登记中申请的收件、审核、登簿发证效率。10月底前完成构建申请方便、程序简捷的不动产登记程序,不动产一般登记办证时限缩短至20个工作日之内。(县国土局负责)
22. 推动信息公开。11月底前,完成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公开,实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标准化。(县国土局负责)
23. 建立协商共享机制。12月底前,建立多部门参加的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妥善组织权籍调查工作,完成强化遗留土地问题处理。(县国土局、县住建局负责)
(八)强化民生保障领域政务服务供给
24. 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居住证制度,12月底前计划落户城镇人员2300人,领取居住证人员1270人,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县公安局负责)
25. 推动社会救助一站式办理服务。建立各乡镇“一门受理”窗口,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共同指导各乡镇做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方便群众解决问题。(县民政局牵头,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6. 实施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服务再提升行动。在实现平均审批服务由17个工作日压缩到11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不收取费用,切实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县卫计委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全县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统筹协调,各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本领域具体改革事项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考核,要建立工作机制,细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促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优化民生服务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完善相关组织措施,提出解决问题的务实举措,对服务流程不规范、优化服务不到位、群众投诉较多的地方要进行通报。
(三)注重舆论引导。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要积极宣传民生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提升民生政策的社会知晓度,营造推进民生服务改革的良好环境。
栾川县2017年“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4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7年“放管服”改革5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89号)精神,构建高效便民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现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在线快捷办理、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以促进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着力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完善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动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务服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汇聚共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县级接入市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并实现有效运行,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务服务应用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网上行政审批覆盖县、乡两级,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初步建成链接全县、覆盖全县、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各级行政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公民和法人办事更便捷、更高效。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建成覆盖全县重点部门、各乡镇的电子政务外网,尽快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接入省一体化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系统。8月15日前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县、乡镇全覆盖,并接入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加大网络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业务资源网、部门业务专网等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联通。(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商工委牵头,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配合)
(二)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录入。加快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9月15日前,完成县本级行政权力事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并在权力事项管理系统中修改完善。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新老事项关联绑定。(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配合)
(三)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平台资源,优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专栏模块,推动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系统加快接入,加快相关数据共享交换,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支撑。加快建设人口、法人单位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推进省、市、县级数据互通共享。9月30日前,县级政务部门所有权力事项,通过全市网上行政服务平台实现在线办理。(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配合)
(四)推动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完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加快对接水电气热、社保、教育、环境等领域便民服务事项,推动信息系统协同和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便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1. 推进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事项一网办理。加快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信息平台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2月31日前实现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国网栾川县供电公司牵头,县行政服务中心配合)
2. 推进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8月31日前,配合涉及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的20个市直部门,县各对口部门分别完成发布类便民服务事项的网上填报工作。(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国土局、县地税局、县食药监局、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司法局、县档案局、县邮政局、县粮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按照《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便民事项建设和接入指引(试行)》,推动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接入市、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9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已上报的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全部接入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县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县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政府信息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负责总体设计、技术支撑和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时间节点,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导监督。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周通报、月督导”制度要求,及时梳理总结每周工作进展情况,报县发改委,县政府督查室将适时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