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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办〔2017〕113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1日


 

 

 

 

 

 

栾政办〔2017113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机制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推脱贫攻坚作用,扎实推进我县金融扶贫工作,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洛阳市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洛政办明电〔2017〕1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建立完善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为重点,创新完善金融扶贫保障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满足脱贫攻坚金融需求,重点通过复制推广“卢氏经验”,建立健全四大体系,引导和带动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对贫困农户和带贫企业的信贷投放,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获贷率达到20%以上,当年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县域贷款平均增速,当年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量;利用资本市场助力脱贫攻坚的“绿色通道”政策,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确保我县金融扶贫工作走在全市前列,顺利实现脱贫目标。

二、职责分工

今年7月,我县专门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承担相应任务,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落实好金融扶贫各项政策

(一)县政府金融办。政府金融办为全县金融扶贫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牵头推进全县金融扶贫工作,建立健全金融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督办机制,加强对全县金融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奖惩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协调和服务职能作用,组织各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积极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不断研究完善信用评价、贷款投放、贷后管理、风险防控机制;总结宣传推广金融扶贫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会同县扶贫办、银监办等部门做好扶贫小额信贷专项培训工作;利用资本市场助力脱贫攻坚的“绿色通道”政策,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二)县扶贫办。牵头会同县银监办等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统计报告制度,负责扶贫小额信贷的统计监测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并对报送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整改;会同县银监办制定全县及各乡镇扶贫小额信贷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各乡镇扶贫小额信贷推进工作的督促指导;结合扶贫督导工作,牵头建立对各乡镇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月报告和推进督办机制;负责向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提供贫困户数据信息,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提供相关依据;针对贫困户和带贫企业建立产业支撑体系,在各乡镇筛选一批特色产业,向金融机构推介宣传,有效对接特色农业基地、扶贫产业园等金融需求。

(三)县财政局。及时筹措资金,建立合理规模的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风险分担、政府性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和贴息机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政策,对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带贫企业给予支持。

(四)县委县直工委。牵头负责组织推进以“干部推荐+融资支农+保险保障”为主要模式的“政融保”产业扶贫项目。

(五)县人社局。统筹创业担保贷款资金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企业倾斜,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六)人行栾川县支行。积极争取扶贫再贷款资金向我县倾斜;牵头负责信用评价、河南省农村信用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金融精准扶贫贷款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加强与发改、扶贫、财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规划信息,指导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梳理精准扶贫项目信贷需求,支持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扶贫信贷规模。

(七)县银监办。加强金融网络建设,优先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到机构空白乡镇设立标准化固定营业网点;会同县扶贫办制定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年度目标任务及考核机制,配合县扶贫办完善统一扶贫小额信贷统计口径,督促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工作进度并监督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利率政策,确保我县金融扶贫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落实对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差异化监督政策,提高对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八)县金财担保公司等政府性担保机构。坚持政策性定位,积极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创新担保业务模式和产品,加强贷款项目监管,提高担保服务能力。

(九)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银行栾川支行、邮储银行栾川支行、民丰村镇银行、农商银行要建立“四单”机制,细化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相关政策;整合优势资源,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努力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规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按时准确报送有关资料。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发挥优势、主动作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十)人保财险、中原农险等涉农保险机构。负责涉农保险品种的创新和保险覆盖面的扩大;积极发展“政融保”、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和农产品价格收益保险等业务;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的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向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推广贷款保证保险。

(十一)各乡政府、重渡沟管委会。负责本乡镇金融扶贫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完成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全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金融服务、信用评价和产业支撑体系建设,落实扶贫小额信贷等金融扶贫有关政策;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协助金融机构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公示、贷后管理和贷款回收等工作,并将贷款回收情况纳入乡镇政府目标考核体系。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每月5日前,各成员单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至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包括以下数据:

1扶贫办。各乡)和重渡沟管委会扶贫小额信贷目标完成情况、上月发放数据、涉及贫困户户数;当年累计发放数额、涉及贫困户户数和获贷率

2人行栾川县支行。向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数额、金融精准扶贫贷款余额及较年初新增额、贷款累计发放额及较年初新增额、惠及贫困户户数;各乡镇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情况等。

3县银监办。农业银行栾川支行、邮储银行栾川支行、民丰村镇银行、农商银行的扶贫小额信贷目标完成情况、上月发放数额、当年累计发放数额及各项排名情况(要求各银行报送的各项数据以县扶贫办的统计口径为准)。

    4县财政局。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情况、贴息情况。

5人保财险、中原农险等涉农保险机构。“政融保”、农业保险等开展情况。

6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本机构扶贫小额信贷投放情况、利率执行情况、网点覆盖情况等,具体参考《河南省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二)建立督查督办机制

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各乡镇、有关金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和金融机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及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扶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每月对各乡镇、“3+1”责任银行(农业银行栾川支行、邮储银行栾川支行、民丰村镇银行、农商银行)的扶贫小额信贷开展情况分别进行排名,对当季度排名末位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把金融扶贫工作做细做实、推向深入。金融扶贫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凝聚合力,扎实推进全县金融扶贫工作,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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