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政办〔2017〕118 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县已全面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防火任务十分艰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及全省森林防火会议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工作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今冬明春护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各乡(镇)、国有林场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具体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建立起“政府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落实好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山头,护林员包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紧密配合,通力协作,落实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森林防火工作不留死角。
二、积极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各乡(镇)、各国有林场、各有关单位要把宣传教育作为护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在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上下功夫。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高度警惕,未雨绸缪;坚决克服经验主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决克服畏难和厌战情绪,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微信、标语、横幅、宣传版、宣传车、宣传牌、通告和致农户公开信等宣传载体,面向群众、学生、游客、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大力宣传野外用火的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掌握科学用火防火基本常识,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同时,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对原设置的各类防火宣传牌、标语要认真进行一次检查,对已损坏的要立即予以修复,确保发挥作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重点在预防,核心是管住火源。要把野外火源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来抓,依法监管,严密防范。要坚持疏堵结合,突出重点部位,把握重点时期,抓住关键环节,管住重点人群,分类严格管好野外用火。防火期内停止一切形式的野外生产用火,对生活用火要做到火不出门,并落实监督措施,坚持制止和查处违法用火;对祭祖烧香、烧纸、放鞭炮等行为,要在堵的同时,积极倡导文明祭奠,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继续加大对痴、呆、傻、智障和老人、儿童的管理监护,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一次由领导带队的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查值班人员上岗到位情况,全面落实岗位责任;查扑火物资和防护装备情况,全面落实应急保障措施;查生产和生活野外用火情况,全面落实火源管理规定;查可燃物清理和重要设施保护情况,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具体措施。要突出抓好“重要时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预防工作。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主要林区入山口、坟山墓区和火情多发、易发部位要设立必要的林火监测、预防系统,设立监测点、瞭望哨,严防死守。要积极开展经常性和突击性检查,确保组织领导、防火预案、资金投入、物资装备、扑火队伍、值班备勤全面到位,确保漏洞及时堵塞,隐患及时排除。要重点抓好护林员巡查制度,保证人员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
四、健全防火预案,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防火工作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上下功夫,做到够用、实用。要健全完善扑救预案,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修订好预案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使预案更加周密具体,可操作性更强。要科学指挥、安全扑救,加强预案演练,让所有扑火队员熟知预案内容与工作方法,随时做好扑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做好科学扑救。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人员的安全放在扑救工作的首位,认真汲取森林火灾扑救伤亡事故教训,在扑救火灾中禁止群众无组织扑救,严禁组织残疾人、老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加扑火,做到周密部署,科学指挥,确保安全,快速反应,迅速处置。
五、加大资金投入,做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及时检修、补充器材,全面做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要加大防火投入,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备足扑火工具和通讯设备,确保防火扑救所需。要备好交通工具,严阵以待,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组建半专业和群众性的扑火队,加强防火演练,确保一有火情迅速出击,快速处置,把林火消灭在初发阶段。
六、加强带班值班,严格责任追究
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内,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及时收集、了解和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坚决杜绝离岗、漏岗现象的发生,确保通讯畅通,上情下达。要严格执行森林火情归口上报,严禁无序乱报、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要建立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各乡(镇)、国有林场凡在辖区多次出现人为森林火灾的,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将对相关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排查或整改不力酿成重大森林火灾,造成重大影响的,严格按照《栾川县森林火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