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县审计部门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决定对我县2016年度科技扶贫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审计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的意见》(审办农发〔2016〕68号)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推动扶贫政策落实、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绩效、保障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为目标,重点检查科技扶贫项目申报及实际实施情况,关注项目实施后带动效果,检查在实施过程中有无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以及侵害群众利益情况,严肃查处科技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加强科技扶贫项目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方面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此次审计对象为2016年我县实施的除南阳市审计组移送处理的合峪镇平凉河优质食用菌改良项目、 叫河镇栗树沟村栾川县珍稀苗木繁育项目、陶湾镇肖疙瘩村低免疫蛋育苗养殖项目等3个项目外的13个科技扶贫项目,分别为:秋扒乡鸭石村珍稀苗木繁育项目、合峪镇石村村珍稀苗木繁育项目 、三川镇火神庙村黄豆、玉米种植及加工项目、合峪镇马丢村苗木花卉种植项目、栾川县秋扒乡秋扒村袋料香菇扩建项目、三川镇小红村皂角树培育项目、三川镇龙脖村长毛兔养殖项目、合峪镇庙湾村生猪新品种引进及改良项目、合峪镇马丢村豫西黑猪养殖项目、栾川乡湾滩村黄粉虫养殖项目、栾川县合峪镇中药材猪苓种植项目、栾川县白土镇蔺沟村中药材种植项目、庙子镇河南村优质槐山羊养殖项目。根据需要可延伸调查其他年度的科技扶贫项目。审计主要涉及县扶贫、财政、发改、有关中介机构、项目实施的乡(镇)人民政府及企业等,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和个人。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科技扶贫项目前期论证及申请审批情况
一是关注项目实施前是否经过了充分论证,是否存在上级主管部门选定项目,基层部门补办手续,企业跑来项目,基层部门被动申报的问题。
二是关注项目论证是否科学,可研报告是否有充分的调研资料支撑问题。
三是关注项目审批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民主,项目是否经过公示,是否存在公示走形式和假公示问题,县、乡有关主管部门是否向贫困户进行了宣传,实施项目的贫困户是否知情项目建设内容和国家扶持的资金数额,各级审批部门和责任人是否在审批过程中对项目申报资料认真进行了审核,有无超越职权审批问题。
(二)检查科技扶贫目标实现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一是关注科技扶贫项目建设或实施中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执行有关立项、评审、招标、验收等程序问题,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到位、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原因导致项目质量差、废弃闲置、苗木死亡荒废等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问题。要重点关注上述行为和做法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否存在因建设管理不规范或人为有意规避程序造成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项目质量低下、效果不佳,甚至个别人员借机非法牟利、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客观审慎地分析、判断和定性,按照“三个区分”的原则予以揭示和处理。
二是关注项目脱离当地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重点揭示和反映项目实施中盲目跟风、“垒大户”“造盆景”等形式主义问题。如,项目规划脱离当地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等实际,盲目跟风“为项目而项目”,搞“一刀切”,甚至强迫命令,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不考虑市场风险,包办代替,盲目上项目或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贫困群众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不高,以及把扶贫项目资金集中用到少数合作社、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身上,作为扶贫亮点来宣传,实际上并未建立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承诺的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措施并未落实。
(三)检查科技扶贫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关注有无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利用虚假项目、虚假合同、虚假人员名单等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利用关系向扶贫资金和项目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输送利益违规获得扶贫资金和项目,以及私设“小金库”用于小团体利益甚至被个人贪污私分挪用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查处申报审批环节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二是关注扶贫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项目是否及时落实和发挥实效,揭示和反映一些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有名无实、流于形式、打着扶贫旗号,实际由村干部或个别人控制,挂上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的牌子,套取科技扶贫项目资金,实现个人受益或牟利的目的。
(四)检查相关主管部门、技术指导人员、服务及中介机构履职情况
一是关注县、乡有关主管部门及个人是否存在工作不负责任,项目论证不扎实,监管不到位,致使项目收益差,造成科技扶贫资金损失浪费问题;有关主管部门及个人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上下串通,扶富不扶贫,没有真正让贫困户从中受益问题。
二是关注聘请的技术指导人员,在没有调查研究及科学依据的情况下,盲目指导,误导贫困群众,致使科技扶贫项目“水土不服”,造成项目失败或收益低下问题; 关注技术指导人员违规收费、收费不服务、服务不及时不认真造成群众对项目管护缺失等问题。
三是关注相关服务单位、中介机构是否存在违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编造虚假财务资料,出具虚假审计、价格认证或验收报告,违规或超标准收取服务费用,为项目实施单位以次充好,私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套取科技扶贫资金提供便利。
(五)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南阳市审计组发现的科技扶贫项目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假整改、变通整改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个人及时整改到位,积极完善科技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规定。
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一)组织领导
本次审计由县审计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方案报县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县审计局成立专项审计组,县扶贫办抽调1名业务人员全程配合。审计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严吉伟
副组长:薛忠体
成 员:谷树娜 徐 燕 张博灵 时晨旭
(二)时间安排
审计时间为2017年7月—8月。审计组应于8月20日前向县政府报送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报表,8月30日前,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应完成审计报告所提出问题的整改。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这次科技扶贫项目审计,是县委、县政府安排的一项重要审计调查任务,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认识这次科技扶贫项目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县审计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实施审计调查,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及时向审计组提供有关文件、会议记录、评审报告、账薄凭证、电子数据和业务档案等资料,保证审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对干扰、阻碍、拒不配合审计调查工作的,要依纪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依法审计,客观求实。一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严肃查处科技扶贫方面的违法违纪、损失浪费、风险隐患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坚持客观求实、鼓励创新,对疑点线索必须逐一认真核实,坚决防止简单草率的认定。要以是否符合中央决定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切实做到“三个区分”,审慎作出结论和处理。审计中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各部门脱贫攻坚中的创新和探索,促进完善制度机制。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审计组要坚持依法审计,严格规范审计程序,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相关方面意见,逐项分析研究,逐个挂号销账。审计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证据确凿、定性合理、责任清晰。要加强现场保密管理,对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不得拖延、隐匿和瞒报,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边审边改,以审促改。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认真整改。对于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整改的问题 ,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对于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完善制度,杜绝这类问题再次发生,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在审计过程中认真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减轻或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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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