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文件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5日

 

 

 

 

 

 

 

栾政办〔2017〕54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就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20日。

二、排查内容

(一)排查监测预警系统建立情况。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及监测人员培训。

(二)逐一排查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出现险情征兆时的预警信号、群众撤离路线和临时避险场所。监测措施,包括监测人、监测点、监测设备、监测频率、警示牌、监测记录等。“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发放是否全覆盖。

(三)排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并确定地质灾害点的规模、危险区范围、威胁对象、危害性及程度。制定单点防灾预案,设置警示牌和遇险撤离路线图,确定临时避险场所。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建立监测点。

三、相关要求

(一)及时更新地质灾害信息台账。各乡镇要结合《栾川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更新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台账,确保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姓名准确、电话畅通。如监测人员有变动,应及时上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扎实安排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各乡镇要对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安排群测群防监测人员,坚持“一人一点、就近监测”的原则,及时与各村和隐患点监测人员签订地质灾害隐患监测责任书。

(三)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要根据《栾川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要完善已查明和新增加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防灾预案。

(四)做好“两卡”发放更新。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的“两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同时做好新增地质灾害点的“两卡”发放工作。

(五)全面设置地质灾害警示牌。各乡镇要在7月20日前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点逐一设置“地质灾害警示牌”,对已损坏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换。

(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料管理。各乡镇要将本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防灾预案》《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整理存档,并在6月20日前报送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强化督导检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隐患排查防治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于6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文档发至:lcxdzzhfzbgs@163.com。联系人:梁光珍,联系电话:66876317。

                               

 

 

                                2017年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