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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栾政办〔2017〕18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栾川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3月  日                                                                                                                                             

 

 

栾川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15〕474号)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市交〔2016〕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要求和我省农村公路发展“保基本、强服务、惠民生、促发展”的总体方针,全力推进农村公路规范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和引领发展,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通畅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养护得到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二)具体目标

  1.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完善干支路网,开展乡村旅游、生态农业和村级主干道的提升改造,重点完善我县农村公路安保设施,逐步完成全县危桥改造任务,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到2020年,全县农村公路等级公路比例超过65%,县乡公路等级公路中二、三级公路比例超过43%,农村公路中有铺装路面的比例超过55%,危桥比例低于10%;新建农村公路一次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县乡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避免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2.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一是深化管养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县、镇、村农村公路管理和议事机构,建立县有路政员、镇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二是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犯。三是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防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损坏农村公路,保护农村公路建设成果。

  3.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按照 “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县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养护资金及时、稳定、足额到位,养护工作机制更加有效灵活,目标考评及奖惩体系更加完善,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的目标。对于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对于小修保养,推行群众性养护模式。到2020年,全县所有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达到90%,省级文明示范路里程比例达到县乡道里程的20%以上。

  4.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根据公路建设情况,通客车的建制村要建设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应与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切实服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2020年,具备通车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基本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三、组织领导

为积极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总目标,县政府成立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组织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长:张向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长:朱红武    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

  谭建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孙建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农村公路建设方面

  1.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加大对非建制村连接工程和撤并村的断头路改建,使全县各乡(镇)、行政村、自然村全部实现路面硬化。

  2.加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力度,新建农村公路根据需要同步实施安保工程,有序推进已建农村公路的提质改造。

  (二)农村公路管理方面

  1.建立责权清晰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根据《河南省农村公路条例》要求,完善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各乡(镇)设置专兼职的公路监督员,各村设置护路员。完善县乡村三级路政管理网络,保护农村公路完整畅通。

2. 持续加大保护农村公路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公路的意义,形成公路保护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3. 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强化农村公路控制区管理,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堵塞,对主要村级公路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农村公路养护方面

  1.重点落实各乡(镇)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履行管理职责,稳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督促乡(镇)建立健全乡、村两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的管理养护机制。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要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为全县农村管理养护提供技术保障。

  2.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在确保省、市、县专项资金全部用在农村公路养护的同时,各乡(镇)根据养护的实际需要,差额补足养护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强化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3.健全农村公路管护考核、考评机制。进一步细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评比办法,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日常巡查与季度、半年度、年终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将考评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养护工作之中。

  (四)农村公路运营方面

  1.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客运站、农村物流点等“多站合一”的模式,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建设以交通运输服务信息平台为载体,各货运站场为节点的信息网络服务系统。

  2.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在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同时,发展乡村公交;依托农村客运场站,抓好城乡结合部、乡镇与乡镇、乡镇到村的农村客运线网络布局,实现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干线客运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县、乡、村级主干道路客运公交化改造。

  五、保障措施与要求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时期全省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方案和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十三五”期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二是广泛宣传贯彻。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是夯实工作责任。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四是加强资金保障。要按照《河南省乡村公路条例》《洛阳市县乡公路养护管理条例》《洛阳市村级道路管理养护条例》和《栾川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要求,落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所需资金;各乡(镇)政府要将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我县农村公路发展。

五是加强监督考核。县交通运输局是“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总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行业指导,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动整体工作开展。县政府督查室对各乡(镇)“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全县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