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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转移就业支持脱贫攻坚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栾政办〔2017〕6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栾川县转移就业支持脱贫攻坚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栾川县转移就业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 9

 

 

栾川县转移就业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确保到2018年我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脱贫,根据《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就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统一部署,以提升贫困人口创业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切入点,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产业带动就业为主要措施,以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为工作平台,完善部门联动就业扶贫机制,帮助贫困人员广泛就业,促进贫困人口迅速脱贫。

二、目标任务

 按照“创贷扶持创业、培训提升技能、园区容纳就业”的整体思路,确保2017年建成一个公共培训基地、三个创业孵化园区(分别为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综合商贸型创业园区、旅游产业电子商务园区),计划投入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重点扶持带动就业(特别是贫困户劳动力)效果明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和三个创业孵化园区建设。通过劳务协作对外输出就业、产业发展就地就近吸纳就业、居家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免费职介就业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等途径,引导贫困群众稳定就业,带动贫困家庭全面脱贫。

三、工作措施

(一)就业扶贫

1.完善贫困人口就业信息登记。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扶贫办配合,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实施,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开展调查摸底,掌握辖区内贫困劳动力人口数量、分布等情况,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就业意向及培训愿望等信息,完善贫困人口就业信息,定期更新、动态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

2.为贫困家庭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加强就业岗位信息收集,通过对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积极协调各乡镇劳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家庭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3.创建乡(镇)、村转移就业扶贫基地。以中钛集团纸塑袋加工项目为抓手,引导全县劳动密集型企业、手工业、加工业、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有条件的乡(镇)、村创建就业扶贫基地(加工点),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基地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2017年建成加工网点100个以上,吸纳劳动力3500人以上。

4.发挥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作用。依托我县优势产业发展,通过承接产业转移、鼓励群众创业、拓展农副产品加工、提升产业集聚区吸纳能力等措施,增强就业支撑能力,积极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以开展“就业援助月” “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契机,搭建用工对接平台,有针对性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增强主导产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能力。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通过村组宣传栏、广播、电视、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传递到贫困劳动力手中,帮助其实现就业,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

5.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在全县75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开发一个公益性岗位专职负责转移就业服务。今后全县各企事业单位、政府公益性岗位首先要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倾斜。开发城乡交通协管、保洁、保安、保绿等岗位,安排符合岗位需要、外出就业困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支付给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可由就业专项资金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对用人单位为贫困家庭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落实。

6.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协调争取资金支持,到2018年底,全县建成标准化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确保贫困地区劳动力能够充分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7.引导贫困劳动力从事家庭服务业。把家庭服务业领域的培训纳入 “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计划”,对贫困家庭开展免费技能培训,拓宽农村贫困劳动力进城务工渠道。加大对家庭服务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家庭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8.加强贫困地区境内外劳务协作。建立劳务输出机制,促进劳务输出标准化、常态化发展。积极推进外省市劳务协作,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的劳务合作关系,继续挖掘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劳务输出潜力。人社、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培育境外劳务中介机构,有组织地拓展境外劳务市场,鼓励境内外劳务机构重点在我县贫困村招工。

     (二)培训扶贫

1.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围绕我县贫困劳动力,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目的,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根据贫困劳动力的不同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一是围绕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建设,继续开展乡村旅游服务培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二是围绕“互联网+”,结合农村淘宝等模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培训,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带动就业;三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栾川县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品牌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汽车维修、机电一体化、电焊、玉雕、中式烹调、家政服务、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等工种的就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就业。

2.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推广技能+创业培训模式,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中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人员,根据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创业,进而带动更多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

3.强化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建成栾川县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品牌基地。利用高等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和栾川县生源优势开展校校合作;引导职业(技工)院校采取顶岗实习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开展产学结合,实现校企无缝对接。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到贫困村开展培训,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村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对企业给予定额职业培训补贴。

4.开展免费职业技能鉴定。围绕县域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建设,以服务县域经济、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为宗旨,按照“培训—鉴定—发证—输出”的模式和“学以致用、方便群众、确保实效、创出品牌”的工作思路,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推行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提供专业技能准备和“入职通行证”,帮助贫困劳动力顺利实现就业。

(三)创业扶贫

1.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愿望、具备一定创业能力但缺乏技能的贫困人口,由各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对其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县人社部门组织创业培训,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免费服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贫困人员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帮助他们成功创业。

2.鼓励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凡通过创业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创业贷款扶持。其中,对符合个人初次创业条件的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具体情况确定,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条件的贷款额度,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

3.建设创业孵化园区。针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面临的场地短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配套等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2017年将依托县旅游产业集聚区、君山商业圈和抱犊寨景区等现有场地和设施,配套水、电、房租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优惠政策,打造三家创业孵化园区,帮助各类群体顺利实现创业。引导本地手工制造、服装纺织、电子加工、农产品加工和旅游服务等企业入驻园区,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达到30%以上的企业,三年内对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不超过每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创业实体3年孵化期内孵化成功的,每成功孵化一户给予孵化基地3万元奖励补贴。

4.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贯彻落实《洛阳市就业创业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按照程序落实好一次性补贴资金20万元、创业(开业)补贴资金5000元、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工作人员每人每月补贴资金100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成功介绍1名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的一次性发放职业介绍奖补资金200元等政策。规范使用“就业创业奖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我县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更高质量就业。

四、完善机制

(一)完善脱贫台账。县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的信息对接共享,及时获取建档立卡人口的准确数据资料,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立全县转移就业扶贫信息系统,收集贫困劳动力个人状况、培训愿望、就业创业意向、帮扶措施等档案信息,建立全面精准的乡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台账,安排专人定期更新、动态管理,为实施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提供准确依据。

(二)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劳动力倾斜力度。该方案涉及的各类奖补资金均由县人社部门依据省市相关政策积极向上申请、争取和落实。人社、财政等部门根据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工作任务、资金支出、资金结余等因素,结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目标任务等情况,给予资金保障。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筹措到位,用实、用好、用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政策宣传。转移就业扶贫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围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多角度、多方位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转移就业脱贫的典型事迹,引导贫困劳动力转变观念,积极参加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