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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政〔2016〕10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的决定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及

先进个人的决定

栾政〔2016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行动,有效保障了全县群众饮食安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和食品安全工作者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冷水镇等11个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及刘双记等37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和食品安全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推动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栾川县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20164月25日

 

 

附  件

 

栾川县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

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名单

 

一、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11个)

冷水镇   陶湾镇   狮子庙镇 合峪镇   城关镇

监局   农业局   畜牧局  质监局  工商局   商务局

二、栾川县食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37名)

刘双记 常向阳 赵伟民 司宝童 张新红 高晓丽

吴永安 陈文贤 张华洁 魏伊楠 段小丽 李可行

高洪飞 王艺超 张全育 李群周 苏红敏 杜东卫

李新鹏 侯 莹 窦晓华  李法成 陈瑞卿 高 涛

姚 毅 杨静毅 晋金鸽 李鹏鹏 赵 娜 李嫩红

张景峰 刘志超 朱海波 石学武 吕晓冰 王 嫩

李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