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开启适老模式
微信
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文件

栾政〔2016〕5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

作者:栾川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栾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权责清单的通知

栾政〔20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有关精神,按照《栾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栾川县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栾政〔2015〕27号)要求,经过认真讨论审核,制定了栾川县县级行政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

县级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303项。其中:行政许可209项、行政处罚3217项、行政强制131项、行政征收61项、行政给付25项、行政检查148项、行政确认70项、行政奖励35项、行政裁决10项、其他权力事项397项。县级行政权责清单的具体内容(涉密事项除外)在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部门权责清单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职权事项名称、职权编码、职权类别、设立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实施流程及办理环节责任事项、办理期限、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电话、救济途径、权力运行流程图等。

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

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严格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解释情况,机构职能调整和上级政府取消调整权力事项情况,以及行政权力运行等情况,及时按程序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内容的调整,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县审改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定。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县政府各部门要以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建立有效督查监管机制,确保行政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2016年3月 日



栾川县行政权责清单信息系统:http://61.158.166.5:8016/admin/Publicity/ma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