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和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协调能源调配管控,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二)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县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三)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
(四)参与分析、研究全县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负责全县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五)组织拟订县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县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城镇发展和区域空间布局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六)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与国家和省、市街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县级储备计划。
(七)负责全县服务业发展的日常监测、运行管理等工作。
(八)负责梳理全县所有新上投资项目,并进行分类;负责项目的衔接和协调工作;根据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导向对全县新上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提交县联席会议会审办公室,负责组织新上投资项目的联席会审工作;负责召集、组织县重大项目前期手续联审联批例会;负责汇总、统计和管理全县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预选县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上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对县定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负责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经济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分析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和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制定全县年度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计划,并组织落实;拟订县级粮油储备规模和购销计划,指导、监督国家粮油储备和粮食购销企业的科学保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对管理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部队、需救助的灾区、贫困地区、以工代赈、土地流转所需粮油的供应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购销政策,指导粮会购销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确保全县人民吃放心粮;制定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并指导落实;监督粮油和物资储备企业依法经营。
(十)负责南水北调对口协作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按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开展好各项对口协作活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办公室)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三)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股)
(四)工业能源和环资股
(五)服务业和农业发展股
(六)价格管理股
(七)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股
(八)栾川县重点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栾川县南水北调协作服务中心)
(九)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十)价格认证中心
三、联系电话
6682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