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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庙子政府解决我们小区物业问题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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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庙子政府解决我们小区物业问题
来信内容上河村二组经庙子乡政府搬迁至下庙小区,村民入住快一年了,部分设施不完善,部分设施损坏没人管。比如公共楼道照明灯好多都老旧损坏,没人更换,普通人不懂电,不敢乱动,怕出人命。找队长,队长说找村支书,村支书说找乡政府,层层推诿扯皮,不为群众办实事,一件小事反映出他们作为党的干部不作为,所以还得给上级政府反应,给我们小区配备专门的物业(水电工)负责村民日常生活保障。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百姓最基本的民生问题都解决不了的话,政府威信何在!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庙子镇政府已积极协调,将整修基础设施,以村为主题,成立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维护。
回复时间2023-08-17 16:13:30

08-17 ***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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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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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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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县城内行道树飞虫的消杀问题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县市政园林绿化中心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县城内行道树飞虫的消杀问题
来信内容领导好,我是一名在耕莘路上开店的群众,今年路上的小飞虫特别多,特别是到了晚上,玻璃门上爬的密密麻麻都是飞虫,往年咱们政府都有对行道树进行消杀,基本上不会有这种情况,希望政府今年也能安排消杀,给沿路居民和商家一个更好的生活经营环境,感谢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制定治理方案,结合近期天气情况进行治理。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
回复时间2023-07-27 14:56:35

07-26 ***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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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私密提问 ***
回复内容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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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 2023教师招聘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2023教师招聘
来信内容2023年栾川是否有教师招聘,如果有的话有招聘幼儿园教师的吗?
回复内容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作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为满足栾川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栾川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57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栾川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成立2023年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57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5.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具有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对专业的审查以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截止2023年7月1日,专科、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目前仍在基层岗位服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确定加分、笔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耕莘街道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报名表上贴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同时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2张; (3)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毕业生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历验证报告(考生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已参加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持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3)。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按岗位报名,按岗位聘用。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7.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对象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栾川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服务洛阳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加10分的优惠政策;经洛阳市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加15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五类人员,已通过加分政策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中共栾川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见附件5); (3)“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6)和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退役士兵和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或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见附件7); (6)政府购岗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育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见附件8)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15分钟后,讲一节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15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时,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招聘岗位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试讲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5.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学历层次、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试讲加试。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准进入考察和聘用环节。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试讲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信用纪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因考生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根据县教体局通知进行选岗(具体以公布的选岗办法为准)。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7天),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聘用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加分对象、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栾川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详情请登录栾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uanchuan.gov.cn/)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 2.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831543 66820393 监督电话:66822273 附件:1.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4.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加分申请表 5.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6.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7.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8.2023年栾川县公开招聘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试讲使用教材一览表 附件1—8.zip 栾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回复时间2023-06-19 18:24:31

05-26 关于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关于城关镇老旧小区改造的问题
来信内容我们是城关镇幸福路县医院家属院西院,就是挨着中医院的住户,我想问问为何老旧小区改造,迟迟不对我们院进行改造?只装了几个路灯,粉刷了楼道,其他无任何动作。同为县医院家属院,东边又是铺透水砖,又是粉刷外立面,又是装电动车棚装充电设备,各种改造。我们西边院,是没改造计划吗?为何老旧小区改造要区别对待?搞几个样板工程就可以了吗?真正需要改造的院子,为何迟迟不提上日程,请相关单位给出合理解释。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当时改造两个小区标准都一样,同时开始改造,因东边的居民积极配合拆除煤棚,空间大,改造较为完善,西边家属院当时大多数住户强烈反对拆除煤棚,以至于煤棚无法拆除,导致无法铺设透水砖、安装车棚等。
回复时间2023-05-26 10:15:20

04-13 优仕树人学校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县教体局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优仕树人学校
来信内容之前没问过孩子,最近孩子不舒服医生说营养不良引起的,才问孩子在学校的生活情况,只问了有没有每天吃鸡蛋,孩子说早餐只有一天或者两天有鸡蛋!孩子正处在生长发育期,每天摄入足够的营养才能健康的成长!每周五天都在学校饮食,学校有责任保障孩子们的营养均衡!之前住宿生是周日下午到校,现在是周一早上饭后到校,这都节省了多少开支?仅仅四顿早餐,有必要再连每天一个鸡蛋都不提供吗?家长可以给孩子准备牛奶面包,难道要每周带4个鸡蛋到学校吗?肉岂不是更贵,那么午餐和晚餐呢?是否有保障?选择学校就是为了给孩子一个相对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但伙食问题真的让人堪忧?请学校提供意见建议邮箱或者联系方式供家长反映问题,也恳请相关部门能负起监督的责任,给家长和孩子一个保障。
回复内容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保证孩子们健康成长,学校参考《中小学生膳食营养》相关要求,并考虑到搭配多样化,除主食外,学校四顿早餐食谱这样搭配:两顿鸡蛋及蒸南瓜或玉米、一顿面包、一顿油条。 学校从共性角度考虑,孩子们喜好不同,学校食谱安排尽量多样化,去满足孩子们不同的品味。针对出现的个性化问题,学校高度重视家长的意见建议,欢迎您与班主任老师联系或拨打电话13838862962,学校尽量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 真诚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感谢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和关心!
回复时间2023-04-13 19:44:22

04-13 ***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县耕莘街道办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 ***
来信内容 私密提问 ***
回复内容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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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东河胭脂路与兴华东路交叉十字路口会考虑安装红绿灯吗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县交警大队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东河胭脂路与兴华东路交叉十字路口会考虑安装红绿灯吗
来信内容东河胭脂路与兴华东路交叉十字路口以后会安装红绿灯吗?这一块太堵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总是挤在一起。
回复内容该处暂时不具备安装信号灯条件。
回复时间2023-03-28 15:22:25

03-27 ***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 ***
来信内容 私密提问 ***
回复内容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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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问结果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县卫健委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问结果
来信内容领导们: 给我们秋扒卫生院换换领导吧,赵红宾陈智明来这近三年,好事没办,净干些损害职工们利益的事,工资半年不发,保现金扣了不交,上一次说是会计去献血了,没发,这次是啥原因不发,别的医院有没有跟我们这儿一样的?问问中医院考核组,你们都考核的啥结果,会不会还是不解决实际,走走过程,再这样下去我们也要像以前那个医院,集体上访了。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县中医院党委针对相关情况已拟定初步解决方案,近期将持续推进问题解决。
回复时间2023-03-24 10:35:55

03-23 ***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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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来信内容 私密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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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违规超高建房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耕莘街道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违规超高建房
来信内容近来县城区私人建房很多,违背限高规定建设的很多,大多都不是为了自住,自住不需要那么高,都是为了往外卖。网上投诉的也不少,有关执法部门回应做了处理,但人家的房子依然超过限高规定盖了起来,群众一眼就看出来执法机关这里面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幸福西路邮电家属院对面再建着第五层,幸福新村里去年有人已盖起了七层,有人盖起来了六层,现在又有人在盖房看样子也要建第五层了,建房相互比是越建越高,政府的规定是废文,县城建设乱如麻,也不遵循什么规划规定了。也不进行审批前、后的公示了,更不存在建设中的监督,靠群众投诉监督,群众投诉了,执法监管也是走过场糊弄百姓,官僚形式主义,什么影响也没有,人家依然把违建建成了,人大纪检监察等也是闭着眼。这样对以前守规定的人是不公平的,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政府的公信力慢慢就没有了。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违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关于您所反应的违建问题,现答复如下:1.关于幸福西路邮电局家属院对面违建第五层建筑的问题:建筑物所有人宋XX,建筑位置在幸福西路邮电局家属院正对面第一排,根据党委规委会会议纪要(2022)第5期,关于审定宋XX建房事项,原则上同意宋XX建房事项,但需符合居民建房规定不超4层、不超15米,不超证内面积建房。目前现状四层建设完成,挡水墙已建设完成,楼梯帽和电梯井未封顶,因其紧邻幸福路且路面高出宅基地,地面下为地基部分不具备住人的条件,因此不存在违规建房问题。2.幸福新村里去年有人违建七层的问题:建筑物所有人为杨X,建筑位置在幸福新村东侧,目前建筑现状为六层半,其违建主体为遗留存量违建,待相关政策出台将对其违建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将加大巡查力度,并保证违建工地处于绝对停工状态。3.幸福新村里有人违建六层的问题:建筑物所有人为赵XX、赵XX(两人),建筑位置在幸福新村东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410324202200027(建筑)号,建筑规模:地上四层,建筑高度13.65米,总建筑面积938㎡,目前建筑现状为五层半,2022年9月26日巡查发现违规建房行为后,已采取相关措施,目前违建工地仍处于停工状态,同时将加大巡查力度,并保证违建工地处于绝对停工状态,等待处理。4.幸福新村里有人准备建设五层的问题:目前幸福新村在建自建房只有一家,并已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地处于巡查监管之中,目前三层已建设完成,四层正在施工中,因此不存在违建问题,同时将加大巡查力度,并保证工地处于合法状态,坚决防止出现违建情况。再次感谢您对违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也欢迎您拨打违建举报电话:自然资源执法大队—66876300 耕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66787868。
回复时间2023-03-19 14:34:14

03-17 ***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栾川乡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 ***
来信内容 私密提问 ***
回复内容 已回复 ***
回复时间

03-17 自然资源局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自然资源局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自然资源局
来信内容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不作为,北街县社家属院后违规建房5层,在网上回复阻断上料设备、驱散施工人员,拆除钢筋笼,但是拆除一般该户仍在加盖,现在5楼都快封顶了。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经查,该位置位于城关镇兴华路北社区第四居民组,当事人李某某,规划证证号:410324202100022,建设位置:城关镇兴华路北社区第四居民组,建设规模: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67.52平方米。2月17日我局联合耕莘街道执法人员到达该工地,发现有施工人员正在建5层,当即阻断上料设备、驱散施工人员,拆除钢筋笼,2月20日执法人员巡查中又发现有施工现象,当即拆除部分加盖墙体,要求停工;2月22日,再次拆除其偷建、抢建加盖墙体部分,再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截止3月17日,当事人自行将5层偷建、抢建部分拆除,剩余楼梯帽及女儿墙。下一步,我局将该工地列入重点巡查对象,加大巡查力度。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关注。举报电话:0379-66787868(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0379-66876300(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2023-03-17 09:08:43

03-17 自然资源局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自然资源局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自然资源局
来信内容北街县供销社家属楼后房子已经加盖5层,准备打顶,自然资源局说重点巡查,巡查这么久竟然没有发现,请问自然资源局你们巡查了吗,难道只是在网上一回复而了之吗?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经查,该位置位于城关镇兴华路北社区第四居民组,当事人李某某,规划证证号:410324202100022,建设位置:城关镇兴华路北社区第四居民组,建设规模: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67.52平方米。2月17日我局联合耕莘街道执法人员到达该工地,发现有施工人员正在建5层,当即阻断上料设备、驱散施工人员,拆除钢筋笼,2月20日执法人员巡查中又发现有施工现象,当即拆除部分加盖墙体,要求停工;2月22日,再次拆除其偷建、抢建加盖墙体部分,再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截止3月17日,当事人自行将5层偷建、抢建部分拆除,剩余楼梯帽及女儿墙。下一步,我局将该工地列入重点巡查对象,加大巡查力度。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关注。举报电话:0379-66787868(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0379-66876300(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2023-03-17 08:42:44

03-16 自然资源局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自然资源局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自然资源局
来信内容北街李某,违建5层要封顶,难道就不能实地拆除吗?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经查,该位置位于城关镇兴华路北社区第四居民组,当事人李某某,规划证证号:410324202100022,建设位置:城关镇兴华路北社区第四居民组,建设规模:地上4层,总建筑面积367.52平方米。2月17日我局联合耕莘街道执法人员到达该工地,发现有施工人员正在建5层,当即阻断上料设备、驱散施工人员,拆除钢筋笼,2月20日执法人员巡查中又发现有施工现象,当即拆除部分加盖墙体,要求停工;2月22日,再次拆除其偷建、抢建加盖墙体部分,再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截止3月17日,当事人自行将5层偷建、抢建部分拆除,剩余楼梯帽及女儿墙。下一步,我局将该工地列入重点巡查对象,加大巡查力度。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关注。举报电话:0379-66787868(栾川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0379-66876300(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2023-03-16 10:50:24

03-15 私人房子偷盖7层8层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耕莘街道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私人房子偷盖7层8层
来信内容栾川县方皮路金雕石化旁边私人房子已经在盖8层了,去年疫情停工了,最近又开始盖了,请贵局查处
回复内容网友您好:接到诉求后,我单位执法大队立刻到现场查看。经查看,该处并未动工,并已再次告知建房方,禁止加盖。接下来,耕莘街道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违建问题发生,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发现其他违建问题,可直接拨打耕莘街道执法大队电话:66876300、66787868。
回复时间2023-03-15 15:41:15

03-13 艺术类培训机构已划归文旅部门管理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教育体育局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艺术类培训机构已划归文旅部门管理
来信内容根据国家政策,艺术类培训机构已划归文旅部门管理,而自称栾川乡中心校的某些领导,三天两头要求上门检查,又是这材料,又是那版面,正常的检查我们欢迎,明明不是我们培训机构需要的东西,非要做有什么用?言语间尽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做派,一切我说了算,不按照我说的,立马关停。疫情三年,能存活下来,各个培训机构已经很不容易了,大家都要养家糊口,请不要再折腾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了。
回复内容网友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监管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按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我县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由县文广旅局负责办证监管,各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二、受栾川乡政府委托,栾川乡中心学校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检查,是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的具体要求。 三、安全工作事关师生切身利益,各类培训机构均应认真落实上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
回复时间2023-03-13 11:41:17

03-13 自然资源局 已回复
来信人
受理部门自然资源局
来信时间
来信标题自然资源局
来信内容北街违规建房5层,中间拆除一半,又开始加盖,请问你们是如何监管的?
回复内容网民您好,建议您提供详细位置,以便于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到现场处理。
回复时间2023-03-13 09: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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