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豫财环资〔2024〕53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缴纳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8〕23号) 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本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收益评估工作的项目:
项目名称:栾川县众鑫矿业有限公司桂沟铁矿区饰面用闪长岩矿(变更矿种)项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
一、报名条件
1、具备矿业权评估资格,与所申报评估项目及矿业权申请人无任何利害关系;
2、近两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
3、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4、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执业年限应不少于3年;
5、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
6、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7、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招标入围单位范围内。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正式公文;
2、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评估机构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专业证书复印件;
5、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6、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质量承诺书;
7、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请同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上一定要写清联系方式,如未留联系方式和留的联系方式联系不上,责任由相关评估机构承担。
三、报名期限
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过期不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栾川县自然资源局将对报名单位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另行通知摇号时间。
2、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有关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3、不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报名材料无效。
4、本次评估结果需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评估单位要对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6、愿承担项目的评估机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栾川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加盖印章的电子档扫描件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ckfk6315@163.com)。
2025年2月13日
(联系人:王亚男 电话:13838446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