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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开展栾川业务进行备案的通知

作者: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5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本着“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到我单位备案,经过实地考查、综合评判后提供相关服务。根据栾川当地实际条件,拟定了备案方案(见附件),主要备案内容如下:

1.认可栾川县现行造价咨询服务付费标准愿意接受管理和考核

2.备案时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员工情况、设备及软件配置情况等。

3.备案时间为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备案地点为栾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栾川县财政局四楼西)

收到备案单位资料后,将结合企业基本情况、人员配置、业绩、管理水平及质量控制等方面综合评判咨询机构。满足条件的将签订合作意向,服务暂定为年。

特此通知。                       

 

      栾川县财政局

2025年3月5日

栾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备案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