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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栾川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书香机关”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卢天奇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1日
各乡镇(示范区),县直各单位:
  为培育全民阅读习惯,营造“书香栾川”浓厚氛围,丰富基层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文化生活,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书香机关”评选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抓住“七一”和“十一”两个重要时间节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基层文化传播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读书诗歌朗诵、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实效明显的全民阅读活动,发挥出典型引领作用,激发全民阅读热情,更好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二、评选条件
  “书香之家”评选范围为户籍地在栾川县或居住在栾川县辖区满2年以上的家庭,“书香之村(社区)”评选范围为栾川县辖区内的各行政村或社区,“书香机关”评选范围为栾川县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人民团体)。
  (一)“书香之家”评选条件            
  推选的家庭要有浓厚的读书家风和浓郁的书香魅力,具有全民阅读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充分展现基层群众的读书风采和优良读书传统,引领带动周边家庭、群众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阅读习惯和文明风尚。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文明知礼。
  2.家庭阅读氛围浓厚,藏书丰富,家庭成员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经常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阅读,更新知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全县、乡镇、农家书屋、基层文化中心、图书馆、学校等组织的各类读书活动和借阅活动。
  4.家庭成员读书能够学以致用、学有所长,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上取得明显的提升,在学业创优、事业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有突出的阅读成效。
  5.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群众性读书活动,家庭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鼓励、带动周围群众阅读,有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书香之村(社区)”评选条件
推选的村(社区)要有浓郁的书香氛围,有阵地、有组织、有队伍、有活动、有特色、有典型,充分体现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社区)文明建设水平。
  1.将推进基层群众阅读活动作为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有组织、有目标、有计划地抓落实,成效明显。
  2.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基层文化服务中心等硬件设施优良,藏书品种、数量及读者借阅量充足,能够保证按时开放,服务周到,满足群众阅读需求。
  3.有阅读活动的宣传橱窗或板报,经常向群众提供新书信息和推荐书目,书香气息浓厚。
  4.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阅读活动,月月有活动,年年有比赛,阅读氛围浓厚。
  5.注重培养和推广读书活动典型,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全民阅读和乡村(社区)文明建设。
  (三)“书香机关”评选条件
  推选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人民团体)要有浓郁的书香氛围,有阵地、有组织、有活动、有特色,充分体现本单位文明建设水平和全民阅读建设风貌。
  1.通过“书香机关”创建,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热爱学习、崇尚学习,在学习中学思践悟,在学习中涵养情怀,在学习中担当尽责,以学习促作风转变,以学习促业务精进,以学习促理念提升,为栾川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
  2.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阅读活动,月月有活动,年年有比赛,阅读氛围浓厚。
  3.注重培养和推广读书活动典型,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全民阅读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三、评选程序
  1.各乡镇(示范区)、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宁缺毋滥,保证质量,推荐3个以下“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或“书香机关”,填报“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或“书香机关”推荐表(见附件),并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版推荐表1份(附活动开展等佐证材料)报送至县委宣传部宣教办(县委1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县委宣传部将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材料考评和实地访查,评选出县级“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书香机关”进行表彰,并从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
  3.往年已参与过且评选为县级以上的“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书香机关”荣誉的单位和家庭,原则上不再参与今年的评选。
  4.“书香之家”申报人为单位职工,需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即可;申报人为普通群众,需要经村(社区)和乡镇盖章并签署意见。“书香之家”申报材料需由乡镇或有关单位统一上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书香机关”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将此项工作与全民阅读、“豫”见最美读书人等活动开展相结合,以此推动全县全民阅读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2.各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活动,在本地区、本单位形成“爱读书、读好书”的热潮,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活动中受益。
  3.各单位要注重评选活动过程,注重阅读活动开展成效,以此推动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基层文化中心提质增效,注重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服务,促进读书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建设良好的阅读环境,助力文化振兴。

  电    话:66831179
  电子邮箱:whqx888@lcszcx.com

中共栾川县委宣传部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栾川县“书香之家”推荐表 2.栾川县“书香之村(社区)”推荐表 3.栾川县“书香机关”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