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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宋香丽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4日
栾川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等
11部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重渡沟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现将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纳入整合范围的市级财政资金目录》和《纳入整合范围的县级财政资金目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
2.纳入整合范围的市级财政资金目录
3.纳入整合范围的县级财政资金目录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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