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栾川旅游大县的定位,围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实现打击与保护共存、监督与服务并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发展犯罪行为,平等保护企业主体合法权益。栾川县检察院共办理涉企案件5件,帮助企业梳理管理漏洞11个,提出意见建议6件;紧盯企业反映强烈的应当立案不立案、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等问题开展监督,梳理涉企挂案5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处理完毕;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行业监管不力等3个问题进行监督纠正,督促规范行业管理。
二是积极开展“百村千宿”专项行动,确保文旅产业合法经营。围绕服务“百村千宿”开展“民宿微检察”,走访老君山、鸡冠洞等6家景区及其配套民宿、酒店、餐饮和娱乐场所,重点对消防、卫生、治安、房屋建筑等十个方面开展重点监督,发现部分酒店、民宿的员工未办理健康证、健康证超期等线索6起,帮助解决难题21个。
三是严格公正办理涉企案件,确保案件办理过程公平正义。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沟通协调等机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把握刑事犯罪认定标准,同时加强与法院、公安局的配合衔接,召开座谈会议,就认罪认罚适用情况、量刑建议规范调整形成统一意见。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在全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点审查刑民交叉案件,把紧案件质量关,完善民营经济司法保障机制。